造成致1人当场死亡!
前两日
在阳江阳东区的一个路段
就发生了这起惨剧
2020年12月13日00时35分,
阳东交警大队交管股值班民警
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
在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永兴四路
丰利五金刀具厂路段处,
两名男子及一辆自行车倒在草林处,
现场情况其他暂时不明确。
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值班民警
立即全面开展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工作。
经勘查,其中一名男子
经120医护人员确认已当场死亡,
另一名男子神智不清,
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现场没有目击证人。
另外,值班民警发现自行车
倒在路外且没有明显的碰撞痕迹,
现场只有一条刹车痕迹和几块小小的玻璃碎片。
值班民警立即启动肇事逃逸应急预案,及时向分管领导、大队领导汇报警情。副大队长梁志凡接到警情后,马上赶赴现场,组织警力立即开展深度勘查。虽然事故发生时正处半夜,现场留下的线索价值也比较少,给破案带来很大难度,但是阳东交警大队用严谨的工作姿态和对受害人家属负责任的高度责任心,攻坚克难,分组认真勘查现场,不放弃一丝线索。
经勘查,办案民警对现场的刹车痕迹宽度及玻璃碎片的样式、厚度等进行分析研判,确认以小型面包车为方向进行查找。紧接着阳东交警大队连夜以事故发生地为中心,向周边的私宅、商铺、工厂等进行辐射排查,针对车型进行地毯式排查及监控设备调取分析,通过***资料发现一辆未知号牌的小型面包车有作案嫌疑。
由于该路段没有卡口,没有路灯,私家监控设备无法看清车牌,该工业园路段内监控设备少、路口多,车辆行走方向更是难以捕抓,导致案件侦破工作顿时陷入僵局。
为寻求突破口,办案民警往肇事车辆事前经过的路段方向寻找线索,根据肇事车辆经过的路段调取的***对疑似的肇事车辆进行甄别、筛选、比对,终于在14时许在事发地点以南5公里的东城镇大令红绿灯处的监控处锁定了肇事车辆的车牌,立即通过智慧新警务平台确认车主信息资料等资料。
15时许,民警在较为偏僻的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工业园祥和厂处找到了涉嫌肇事的 粤Q60号小型面包车,该 车辆车头右侧大灯处及挡风玻璃损坏,且挡风玻璃处还残留着疑似人的头发,立即在厂内进行搜查,最终找到肇事司机张某和并带回阳东交警大队。
经过突审,
张某和对12月12日驾车肇事逃逸
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阳东交警大队民警仅用了13小时
成功抓获“12.12”交通肇事逃逸当事人。
温馨提示
1.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是谁的责任,也不管事故是否严重,都不可逃逸,否则可能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记录对方的车辆特征、车牌号码,并在安全的地方拨打电话报警,等待民警的处理指引。
2.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
各位街坊
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应当第一时间报警
并积极主动抢救伤者
如若存在侥幸心理肇事逃逸
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 阳江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