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哈密市公布行业监管部门关于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的通报(台账消毒疫情体温防控)

一、部分人员未按规定做核酸检测,存在一定疫情传播隐患

1、哈密利谨商贸有限公司货车司机朱某某于10月6日从山东聊城进疆,7日在星星峡做过1次核酸检测,8日、9日、10日均未按照要求做核酸检测。

2、哈密市超能汽车保养中心2名汽修人员未按要求每日做核酸检测。

10月15日哈密市公布行业监管部门关于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的通报(台账消毒疫情体温防控)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二、部分汽修企业未落实疫情防控政策

回城乡达里其汽车服务中心、远途汽车养护中心、回城乡电瓶电器轮胎修理厂,东河街道新顺汽车快修、金工汽配修理部、腾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6家修理企业部分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均未按要求佩戴口罩。

三、部分出租车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新LT3800未按要求让乘客下车扫码;

2、新LT5125消杀台账不全,乘客下车未扫场所码;

3、新LT5510、新LT5500未落实一单一消;

4、新LT0650未按规定做核酸检测。

已责令上述5辆出租车停运7天,整改后再进行营运。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各类市场主体要坚决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同心同力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哈密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10月14日,哈密银保监分局对市域内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督导检查。
现将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一、银行机构

1.交通银行营业部:84消毒液过期;体温监测台账不规范;非现金区2名工作人员未佩戴防护手套。

2.哈密天山村镇银行营业部:经调阅10月9日监控发现,现金区2号柜台工作人员未全程佩戴防护手套。

3.哈密天山村镇银行爱国北路支行:经调阅10月9日12时监控发现,3号现金柜台工作人员未全程佩戴防护手套。

二、保险机构

1.泰康人寿哈密中心支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场所码未应扫尽扫;未及时更新核酸检测台账;部门负责人与员工未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

2.平安人寿哈密中心支公司:未做到疫情防控责任书签订全覆盖;酒精消毒液、医用口罩过期;1名柜面人员未佩戴防护手套;员工进入公司场所码未应扫尽扫。

3.合众人寿哈密中心支公司:未做到疫情防控责任书签订全覆盖;无营业场所通风记录;调阅10月8日监控发现,4名保险代理人打卡返回办公区后未佩戴口罩;调阅10月9日监控发现,客户中心3名柜面人员未戴防护手套。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时刻紧绷疫情防控弦,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

市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加气站、小区物业管理

2022年10月13日—14日,市、区县住建局对监管行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检查发现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1.哈密市中心血站建设工地落实闭环管理不严格,有工人私自外出拿工具的现象,项目组对“一人一档”管理不严格,记录不完整。
督导组已对项目负责人现场约谈警示。

2.新疆铁路职工技术学院哈密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工地闭环管理有漏洞,有工人私自订购外卖的情况。

3.建和瑞园项目工地工人宿舍消毒消杀不到位,生活垃圾处理不及时,现场卫生差。

4.哈密市第十四中学实验楼建设项目个别工人未规范佩戴口罩。

5.哈密市污水处理厂保安对进入人员测温不规范。

6.伊州区哈罗公路加气站防疫物资管理不严格,未放置指定区域。

7.伊州区哈罗公路加气站10月14日防疫物资领用台账未及时更新。

针对以上问题,市、区县住建局督查组要求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责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坚决摒弃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担起社会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履行好社会义务,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

快递行业

近日,市邮政管理局通过视频监控巡查、联合属地管理部门开展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回城乡邮政所工作人员艾某10月4日、5日、7日三日未按时参加核酸检测。

二、圆通快递大修厂营业部对卫生间等部位消杀配比不规范。

三、中国邮政集团员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中山北路揽投部10月10日12:00工作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

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陶家宫邮政支局未建立车辆消杀台账,存在管理漏洞。

五、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北郊路揽投部未严格督促落实消费者离开网点扫场所码要求,有消费者离开未扫场所码情况。

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火车站支局保安人员自10月12日封控在家后,保安公司每日安排不同的保安值守,且14日值守保安依某10月9日、10日未做核酸检测;未严格督促落实消费者离开网点扫场所码要求,有未扫场所码直接离开情况。

七、查看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北郊路支局10月14日13:23监控,消杀液喷洒密度不够,未擦拭桌面、门把手等重点部位;保安人员未纳入疫情防控统一培训,无培训考核记录。

八、查看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北环路邮政支局17:17分监控,发现未对进店人员测量体温和扫码。
(该用户在营业网点门口停留数分钟未进入,与营业网点保安聊天,未测温扫码)

九、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二场邮政支局,查看17:43监控,未对进店人员测量体温 ,执行扫码要求但未严格查验。

针对上述问题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立查立改,市邮政管理局将跟踪落实整改情况,整改不力的依法严肃处理。

部分企业

近日,哈密市应急管理局对市域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工贸企业现场督导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履行防疫职责、落实防疫措施不严不实不到位等问题,存在疫情风险隐患,现通报如下:

一、矿山领域

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别斯库都克露天矿项目部餐厅消杀记录不全,10月11日-14日无消杀记录。

二、危化品领域

1.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核酸检测期间存在人员聚集现象,未严格落实两米间隔要求。

2.新疆新硕化工有限公司与新疆典尚化工有限公司核酸检测时,存在两公司人员交叉现象,未做到分区、分时段检测。

三、工贸领域

1.哈密晨星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消杀流于形式,消杀记录填写不规范,消杀台账造假,10月15日消杀记录已提前填写。

2.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10月13日办公楼、车间、宿舍楼无消杀记录;10月5日以来无体温监测台账。

3.新疆中车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10月12日未及时填写体温监测台账。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各企业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时刻紧绷疫情防控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抓好抓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不出问题。

出版物市场经营单位
近日,哈密市出版(版权)局联合伊州区出版(版权)局对市域内出版物经营场所、印刷企业持续开展督导检查。
现将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场所码未扫码验码的问题
北郊路春天里小区34栋102商铺新世纪印业、建国北路704底商学海书店从业人员出入经营场所未落实扫场所码;建国南路第五小学底商新腾飞广告有限公司、阿牙路云己书店、红星北路盛达小区底商门面1-25号博学书店、建国南路云己书店、阿牙社区110栋拾光里文创馆从业人员出经营场所未落实扫场所码。
二、环境消杀不规范的问题
北郊路春天里小区34栋102商铺新世纪印业环境消杀不规范,日常消毒消杀流于形式;建国南路第五小学底商新腾飞广告有限公司10月13日下午、10月14日未填写消杀台账。
针对以上问题,市、区出版部门要求各出版物经营单位、印刷企业积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立即进行整改,坚决守护好文化市场安全。
文化娱乐场所

10月13日—14日,市、区文体广旅局联合对网吧、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开展督导检查。
现将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场所监控视频异常问题

悠然网咖、小可网咖、颐苑酒吧、哈密王府景区、大海道景区、二堡坎儿井景区等6家场所监控无信号;踏浪网吧前门、卡座的监控只能拍到墙面。

二、入口查验不规范问题

1.新雅艺术花园酒庄保安人员未查验来访人员“场所码”,未核实人员是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景区没有对工作人员查验方法进行培训。

2.10月13日17:58——18:02,哈密宾馆6号楼大厅内无人查验“场所码”,工作人员暂时离岗,未安排其他人员顶岗。

3.商业宾馆入住近百名平台骑手,宾馆大厅、总台只有1名工作人员,骑手进出宾馆大厅未查验“场所码”。
10月14日18:08——18:28,宾馆入口没有保安在岗查验,人员自由出入。

三、工作人员进入关停场所问题

10月13日23:17,补梦馆休闲餐吧有4人逗留,自称是工作人员在打扫卫生,没有向伊州区文体广旅局报备。

市文体广旅局将持续加大文旅市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力度,抓好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环境消杀消毒以及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线。

医疗卫生机构

近日,哈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持续对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现将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一、医护人员个人防护意识不强问题

1、哈密博爱医院科诊室医生个人防护不到位,未戴防护手套。

2、哈密西脉医院预检分诊点工作人员防护服穿着不规范。

3、哈密口腔病防治医院个别医生穿隔离衣内穿工作服衣领外露。

二、医疗机构管理不严问题

1、哈密康复医院阿牙路分院门诊医生未在门诊日志和病例中标明就诊患者流行病学史。

2、哈密阳光医院泌尿外科诊室紫外线灯管两头损坏,未及时更换,影响消毒消杀效果。

3、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医疗废物周转箱盛装量超过四分之三,箱盖未完全闭合;医疗废物周转箱内个别医疗废物包装袋存在破损;检验科标本保存室内样本冷藏柜存放使用生活垃圾袋包装的血液样本。

4、伊州区任青春中西医诊所治疗台面放置的酒精及碘伏开启时间已超过7天。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医疗卫生机构要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树牢底线思维,抓细抓实各项防控举措,时刻保持医疗卫生机构“前哨”的灵敏性。

通信领域

近日,哈密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对通信领域各单位、网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现将10月14日-15日期间督查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一、新疆蓝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哈密联通公司代维单位)

1.驻地场所缺少疫情防控宣传提示。

2.工作人员未佩戴一次性防护手套。

3.驻点办公室未放置免洗手消。

4.派驻人员体温登记有缺失。

二、伊州区复兴路社区店(电信代理商)

1.无疫情防控宣传提示。

2.店内工作柜台台面未放置免洗手消。

三、伊州区复兴路奥飞通讯店(移动授权经销商)

1.店内柜台前地面未标识间隔等候线。

2.入店行程码查验不到位。

四、伊州区复兴路丽萍代理点(联通授权代理商)

1.店内测温枪电池电量低,未及时更换电池。

2.店内工作人员未佩戴N95口罩。

3.入店行程码查验不到位。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哈密通管办以现场和线上方式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责任,在10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通管办,不断推进疫情防控责任具体化、工作规范化,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市场监管
近期,哈密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伊州区市场监管局按网格、分片区、全覆盖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指导督促行业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从严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现将10月13日至14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东河街道
1、向阳东路江湖拌面大盘鸡店:测温仪不能正常使用,消毒凝胶过期。
2、秦味包子铺: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3、小马凉皮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4、呐宜美食馆: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5、向阳东路尕子烧烤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6、向阳东路秦之味面馆: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7、向阳东路鸡嘛嘛椒麻鸡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8、东易小厨餐饮服务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9、复兴路牛嫂过桥米线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0、来两碗牛肉面: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1、小金锅拌面: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2、阿布都拉快餐厅: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13、茶主张饮品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4、建国北路洋洋商店: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15、梓峻酒业: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6、众旺商行: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7、无糖日记食品超市:未按规定开展场所消毒消杀。
18、汇丰平价超市: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9、伊丰平价超市: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20、琦翔水果蔬菜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21、阿热新食品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22、建国北路人为峰商行: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23、复兴路信誉小超市:测温仪不能正常使用。
24、复兴路西域超市一分店: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口罩。
25、洞藏烟酒店:经营者10月9日未做核酸;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26、未来超市: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27、天一炒货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28、董酒福多多超市: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29、新疆康宁医药公司哈密康宁健康药房第七百二十二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二、西河街道
1、中山北路约粉餐饮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2、中山北路湘辣米粉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3、中山北路杨家包子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4、解放东路知心人蛋糕店: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口罩。
5、解放东路阿依夏木蛋糕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6、好家乡爱诚蛋糕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7、好家乡百草香卤制品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8、客巴普小吃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9、大十字商业街味口香凉皮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0、会来烤鸡鱼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1、文化西路柳树沟丸子汤: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口罩。
12、文化西路福记野蘑菇米粉店: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口罩。
13、文化西路品味冒菜香锅料理: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口罩。
14、文化西路王记香锅鸡: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一名从业人员10月12日未做核酸检测。
15、中山北路大为超市: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6、中山北路福盛禾酒行: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7、中山北路花果山粮油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8、解放东路阿尔曼百货超市: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口罩,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9、解放东路繁荣百货超市: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20、解放东路祖尔客经销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口罩。
21、解放东路多斯博超市: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口罩。
22、中山北路小康超市: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23、大十字商业街艾白都拉牛羊肉店:无消毒消杀记录、测温记录;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24、大十字商业街绿树山小堡肉店:无消毒消杀记录、测温记录;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25、大十字商业街奥兰来母婴生活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26、米克热依健康管理馆:无消毒消杀记录、测温记录。
27、大十字商业街添恋奇微商店:无消毒消杀记录、测温记录。
28、大十字亲民商行: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29、大十字商业街贝贝克婴儿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30、撒合拉商店: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31、坎儿井鲜肉店: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32、故乡馕店:测温仪损坏,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33、李亮便民店: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34、纯境综合超市: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35、哈密汇泰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北关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三、城北街道
1、复兴路石河子白家凉皮:无消毒消杀、体温监测台账,无消杀物资储备。
2、卤味轩熟食店:无消杀物资储备,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3、建设东路沙漠之祥旺源驼奶店:未规范佩戴口罩,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测温设备无法使用。
4、田园路温馨超市: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5、北郊路爱瑶百货商店:无消毒消杀、体温监测台账,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6、天马生鲜铁路店:冷链食品销售区域未配备一次性手套、未按比例配置消毒液。
7、前进东路启萌母婴生活馆:体温监测记录造假。
该店体温计已于近期摔坏尚未更换,该店经营者未采用其他方式测温的情况下继续登记体温监测记录,存在造假嫌疑。
8、醉唇酒铺: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未按规定开展场所消毒消杀。
9、哈密仁安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三十三分店:环境消杀记录中消杀数据造假。
10、前进东路康宁第七百三十四店:未严格按照比例配置消毒液。
11、老哈巴公路得营商店:体温监测不到位、体温监测台账记录不全、消毒消杀台账记录不全、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12、西出口玉英商店:体温监测不到位、体温监测台账记录不全、消毒消杀台账记录不全。
四、丽园街道
1、前进西路桃园中餐厅: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2、前进西路吴记烧饼面条: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口罩
3、前进西路平凡的一碗面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4、新华路世纪源餐厅: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口罩。
5、新华路真味椒麻鸡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6、八一路台克仕炸鸡汉堡店:负责人丁超10月8日未做核酸检测。
7、前进西路平安商行: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口罩
8、前进西路丝路香韵鑫海超市: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9、前进西路雪球烟酒行: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0、前进西路百佳超市: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口罩,未按规定进行场所消杀,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1、新华路新华园超市: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12、军民巷顺发商行:未按规定进行场所消杀。
13、郎礼戈馕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无消毒消杀、体温监测台账。
14、前进西路常来大肉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五、石油新城街道
1、云朋商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2、石油基地蓝天超市: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3、石油基地小张熟食坊: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4、石油基地李与周醉仙烤鸭店: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5、石油基地北家姓转转火锅店: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6、石油基地豆当鲜豆制品加工坊: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7、石油基地佰客隆即食豆腐坊: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8、哈密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六、其它片区
1、北出口金牛商行: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2、北出口振源超市: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3、北出口兰香饭馆: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4、北出口劲道拌面馆:消毒消杀、人员体温监测台账未及时更新。
5、北出口素素大盘鸡店: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6、北出口霞玲砂锅焖面: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8、七彩湾食品有限公司:无消毒消杀台账,场所码“应扫尽扫”落实不严格。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市场主体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时刻紧绷疫情防控弦,自觉监督身边人、身边事,严格履行社会责任和防护义务。
商务系统监管领域
哈密市、区(县)两级商务部门持续对商务系统监管领域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现将10月13日至14日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伊州区
1.中石化南湖加油站:一是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戴着防护手套吃东西;二是加油站工作人员未能及时提醒进站司机佩戴口罩;三是未查验行程码;四是进站人员在完成身份证人脸识别后,未能及时对设备进行消杀。
2.中石化花园加油站:一是保安人员未佩戴护目镜或面屏;二是司乘人员未做到人人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三是大货车进入加油站后司机下车,存在病毒传播风险。
3.中石化第一加油站:工作人员着防护服前往中石化哈密销售公司食堂打饭,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
4.华夏商贸公司加油站:一是工作人员未配戴护目镜或面屏;二是进站人员在完成身份证人脸识别后,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对设备进行消杀。
5.征途二手车交易市场:一是顾客进入市场时只进行了场所码的核验未进行行程码的核验;二是市场内卫生间卫生较差,存在较大的病毒传播风险。
6.信誉二手车交易市场:在业务办理完成后未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杀,未及时做到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及消毒。
巴里坤县
1.中石化第二加油站:一是消毒消杀台账记录不规范;二是免洗手凝胶超过标注使用日期未及时更换。
2.中石油湖滨路加油站:便利店每日消毒次数未达到规定要求。
3.中石油大河加油站:加油站保安对进站人员扫完场所码后未进行查验。
4.中石化大河加油站:一是免洗手凝胶未标记开启时间、结束时间;二是加油站进站口扫场所码流程不规范。
5.巴里坤永诚二手车销售公司:未设置隔位就坐标识。
伊吾县
1.中石化牛东路加油站。
一是保安未戴一次性医用手套,隔离面屏;二是消毒消杀台账记录至10月12日。
2.中石油工业园区加油站:保安未做好个人防护,口罩、面屏、手套佩戴不规范。
各责任主体要举一反三,持续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哈密市、区(县)商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行为视情进行严肃处理。
农业领域
为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地,哈密市农业农村局持续开展对农资、农机、兽药、饲料、动物门诊等经营场所,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规模养殖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畜禽屠宰点、厂(场),农产品销售过程中人员及运输车辆督导检查,现将13日-14日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伊州区部分新型经营主体疫情防控责任压得不实,“一扫四查”工作落实不到位,落实“逢进出必扫场所码”要求压得不实
1.哈密市热合曼养殖专业合作社、永繁合作社门口未张贴场所码。
2.哈密市正华水产品养殖合作社未配备测温设备。
二、伊州区部分农机、兽药经营场所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有差距,店内消杀、测温台账不全
1.伊州区民丰农资店、小达饲料店测温、消杀台账记录不完整。
2.伊州区田霞农资店无测温记录台账。
3.伊州区飞达农资店无测温、消杀记录台账。
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树牢法治意识,从严从实、不折不扣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坚决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各经营主体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时刻做到警钟长鸣、警惕常在,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规范做好核酸检测、消毒消杀、测温验码、员工管理等各项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
学校

10月13日至15日,哈密市教育系统派出驻点督导力量,对9所有住宿生的学校继续进行驻点督导,其他组员加强巡回检查。
现将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哈密市第三中学:部分学生依然存在不戴口罩、不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的现象。
学校还须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加强巡逻监管,特别要面对面进行管理教育,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确保校园防疫安全。

哈密市第十二中学:男生宿舍储物柜内衣物凌乱,宿舍卫生打扫不彻底,存在卫生疾病传播隐患。

哈密市第十三中学:高二年级一名住宿生,感觉身体不舒服,经保健室老师测温三次后,体温均在38度左右,为感冒发烧,及时送到医院进行治疗,但未对学生宿舍及时消杀,存在交叉感染风险。
核酸采样不规范,工作人员在核酸采集时,未做到“一人一采一消毒”。

哈密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山东高速德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作业人员施工间歇期间存在扎堆、戴口罩不规范现象;施工项目部办公场所环境消杀记录不及时、不完整。

哈密市第八中学:在图书室借阅图书的学生,有聚集扎堆现象。

伊吾县中学:近期感冒、发烧的学生比较多,外出就医返校后存在风险。

各学校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工作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决守好校园安全。

宾馆、酒店行业
2022年10月14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持续聚焦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全市辖区宾馆、酒店行业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检查,指导督促宾馆、酒店行业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严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伊州区
1、布丁宾馆:保安员对进店顾客未查验行程码;未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标语;2022年10月13日8点43分,保安员消杀过程中口罩佩戴不规范;未制作员工接种疫苗台账;医疗垃圾桶内未配备医疗垃圾袋。
2、天天假日酒店:未设置临时隔离客房;保洁打扫卫生未佩戴手套、反穿衣等防护装备,未佩戴N95口罩。
3、呼呼酒店:未设置临时隔离客房;医疗垃圾桶未放置在明显位置;收银台未放置手消。
4、鑫华宾馆:保安在开展消杀时未穿反穿衣。
5、江南宾馆:电梯内未配备免洗手消毒液、一名保安员存在脱岗现象。
6、红红招待:住宿旅客进出未佩戴口罩,宾馆未监督提醒到位。
7、浙商宾馆:常闭式防火门敞开,在住人员测温台账填写不全。
8、福顺宾馆:1瓶手消消毒液过期。
9、704主体商务酒店:未张贴七步洗手法流程;调取9时40分的监控资料,4名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使用电暖气取暖。
10、西路嘉顺商务宾馆:保安员及前台收银员在岗不履职,未提示旅客戴口罩;5名在住旅客均未按时做核酸。
11、金鑫宾馆:通过调取监控发现,2022年10月12日16时38分,金鑫宾馆前台工作人员张某某值班期间未规范佩戴口罩。
12、康华旅社:10月10日消杀记录不全;入住人员杨某某入住登记本未登记离开时间。
13、小星旺宾馆:通过调取监控发现,2022年10月13日,当日在岗保安员对进入旅客未严格落实测温和手消。
14、盛旺宾馆:通过调取监控发现,2022年10月13日,当日在岗保安员对进入旅客未严格落实测温和手消。
15、阳光酒店:保安对消杀配比不清楚。
16、诚信宾馆:前台“一证一消”,保安“一扫四查”不到位。
17、友谊速八精品酒店:未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标语;未储备N95口罩;保安未对入住顾客测温消毒;未设置临时隔离客房;未制作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未开展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等相关培训;2022年10月12日下午楼道内未做消毒。
18、美御酒店:未制作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台账;;未开展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等相关培训;收银台未放置手消;临时隔离客房有人上厕所;2022年10月11日下午客房过道未消杀。
19、开源宾馆:未储备N95口罩;前台未设一米线;未设置制式废弃口罩垃圾桶,未制作消毒台账。
每日消杀过程未佩戴鞋套、反穿衣等防护装备。
二、巴里坤县
20、福苑宾馆: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发现,2022年10月12日12时26分,发现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13日2时36时许,外来人员未佩戴口罩,工作人员未提醒到位。
21、同鑫宾馆:免洗手消毒凝胶过期。
三、伊吾县
22、馨安宾馆:金属探测仪使用异常;保安人员、前台人员防护装备佩戴不齐全;使用过的防护装备未及时回收。
23、万和宾馆:前台人员防护装备佩戴不齐全;消杀台账10月7日至10月12日未登记。
24、佳宾宾馆:没有黄色医用垃圾袋;未设置临时安置客房;大厅无1米间隔线。
25、新艺宾馆:人员体温检测台账不齐全;大厅未设1米间隔线;未设置临时安置客房;无黄色医用垃圾袋。
疫情防控成效全民共享,疫情防控工作依靠全社会参与。
全市各宾馆、酒店行业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查找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一丝不苟抓好落实。
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行业
2022年10月14日,哈密市工信局联动两县商科工局,对两县范围内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巴里坤红盛化工有限公司
1.生产物资运输车在进厂卸车时,司机在扫码登记和查验信息环节降下车窗,存在一定风险。
2.企业N95口罩、84消毒液2种防疫物资储备不足。
二、新疆雪峰捷盛化工有限公司
1.门卫保安人员佩戴口罩为一次性医学防护口罩,未佩戴N95口罩。
2.当日核酸检测情况直至下午19时还未进行汇总、统计。
各民爆企业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对于上述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迅速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查漏洞、补短板,堵住防疫漏洞,实行闭环管理。
哈密市工信局将会同区(县)工信部门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企业予以曝光警示。
电力行业、油气管道保护领域

近日,市发改委持续对电力行业、油气管道保护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现将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1.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花园电厂:12日、13日分别有外包单位8名人员和1名人员未进行核酸检测。

2.天山换流站:垃圾清运车辆通过检查点进站回收垃圾,存在车辆消杀不到位,携带、传播病毒的风险。

3.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一是当日核酸检测工作进入收尾时,部分工作人员存在麻痹大意现象,核酸采集未严格按照采集标准规范进行。
二是机关办公区、作业区、本企业单位生活区配备的口罩专用回收箱数量不足。

市发改委将继续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严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管控不到位现象,各企业要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哈密市交通运输局

哈密银保监分局

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哈密市邮政管理局

哈密市应急管理局

哈密市出版(版权)局

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哈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哈密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哈密市商务局

哈密市农业农村局

哈密市教育局

哈密市公安局

哈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5日

来源:丝路密语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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