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先生说,7 月 28 日,他在位于高新南大道上的南昌恒信通顺别克 4S 店选定了一辆价值 8.9 万元的别克英朗,并现场付款选好车牌,约定第二天再提车。没想到,第二天却出现了意外。7 月 29 日当天,销售人员给盛先生打电话,称店里销售顾问将车子从车库开往 4S 门店途中,与其他车辆相撞,车辆受损比较严重,前保险杠被撞断变形、大灯有磨损。经交警认定,此次事故是盛先生新车全责,也就是说不仅新车受损,还需要承担另外一辆事故车的维修费用。盛先生称,车是 4S 店销售顾问开出来发生事故的,肯定需要店方承担责任。在事故发生的当天,盛先生找到 4S 店的销售经理交涉,车辆还没到手就被撞坏了,自己得换辆新车。销售经理却称,换新车是不可能的,需要走盛先生自己的保险进行车辆维修。
【交涉】 4S 店承认事故责任 但不肯换车
在 4S 店,售后经理何先生向介绍了当时的情况,称是销售顾问在新车出仓库门口拐弯时,与一辆直行车辆相撞导致事故发生,交警判定是销售顾问全责。4S 店预估,盛先生新车的维修费用在 5000 元左右。对于盛先生退换车的要求,何经理说:\" 这件事确实是销售顾问的责任,但车子的购置税、保险流程已在 7 月 28 日全部完结了,当天也已选定了汽车牌照,车辆的所有权已经属于盛先生。在事故当天取车前,盛先生已经签了交车检验表,所以不能退换车,需要通过盛先生的保险进行维修,但可以让涉事的销售顾问赔偿盛先生一些现金。\" 对此,盛先生并不认同,自己连车钥匙都没拿到手,出了事故 4S 店当然要担责。最后,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事故车辆走保险进行维修,店方承诺由涉事销售人员赔付盛先生 7000 元,另送两次车辆保养。纠纷算是解决了,但在盛先生交了款、办了手续却未拿到车的情况下,销售方给车子造成了损毁,真的如售后经理所说那样,需要消费者负责吗?
【回应】 市监局:若存在违规违法现象 会进行处罚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此前他们也曾处理过这样的事情,盛先生遇到的情况属于纠纷,属于责任划分问题,4S 店不存在相关违法行为,市监局只能进行协调。一般来说,如只存在纠纷,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辖区所在的分局会派工作人员跟双方进行协调沟通工作。如能协调成功就最好,遇到不能协调的,需双方签下不予协调的书面内容,并建议走法律程序去维权。如事发 4S 店存在欺诈、作假等违法行为,辖区所在的市监局在调查完后会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处罚。
【说法】 律师:车辆交付前的毁损风险应由 4S 店承担
针对此事,江西好莱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娜认为,虽然消费者和 4S 店完成了汽车买卖手续,但钥匙并没有正式交付到车主手上,且车辆也并未离开 4S 店,属于未完成交付状态。事件中,车主本身并无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六百零四条之规定,如果车辆的所有权还没有发生转移,则车主订购的汽车仍归 4S 店所有,车主自然可以拒绝接受一辆发生过事故的车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否则对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 4S 店不同意换车或退钱,车主可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裁定。对于 4S 店的损失,4S 店也可向肇事方追偿。
值班主任:金路遥
值班编委:傅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