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名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南校区)
北京市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北校区)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机电工程学院)
办学性质:国家教育部备案、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报名考试及录取原则:
(一)考生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并已参加2011年北京高考报名。高等学校在校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得报考。
(二)考生综合成绩评价:学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的选拔和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分专业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综合成绩序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试
初试成绩=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笔试成绩+相关证书成绩
1、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指普通高中生的会考成绩,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第二学年期末考试成绩。各科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为考生高中阶段成绩。
考生需提供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报考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兽医医药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交化学成绩,且化学会考科目须合格以上方可报考和录取,中职毕业生须在中职阶段有化学科目的学习,且成绩合格方可报考和录取。
高中生会考成绩对应如下 :
优--85分,良--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0分
中职生以满分100分核算,对应高中生会考成绩,办法如下:
80分以上(含80分)--良,60--79分--及格,60分以下--不及格
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成绩单如有涂改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2、笔试成绩:考生需参加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
3、证书成绩:
荣誉证书: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的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证书计20分
竞技体育类运动员:田径及球类个人项目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计20分,团体项目二级以上运动员及个人项目三级运动员证书计15分
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计10分
以上证书只选取最高一项计分,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