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宾阳检察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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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统一管理的原则。
02
招聘名额
招聘总人数为2名
03
招聘要求
岗位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热爱检察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
(4)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
(5)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6)年满20周岁不超过30周岁;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8)持有汽车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肇事,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优先,具有实际驾驶经验1年优先,退伍军人优先。
岗位二: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热爱检察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
(4)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
(5)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律专业优先);
(6)年满20周岁不超过30周岁;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0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协助检察工作的情形。
05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宾阳县人民检察院自主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3日至7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2号)7楼704政治部。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报名处填写《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协警招聘报名表》。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半身免冠2寸照片1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政治部留存以备核查。
(二)考试方式
笔试(总分100分)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含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知识。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4日
地点: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2号)8楼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7日
地点: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2号)7楼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按招聘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若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06
待遇及其他
1.月工资统一按县政府财政拨付,并为在岗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
2.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要求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咨询、联系电话:0771-8235944。
来源:宾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