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有责任吗?(车主保养过程中车子有责任)

好好地去店里做个小保养,结果保养没做成,还成了被告,对方索赔1500万美,这名车主冤到家了!
事情是这样的……

两年前,一台手动挡Jeep牧马人车主把车开进位于美国密歇根州罗切斯特山的一家4S店,准备做个小保养。
在进行交接后,车主就到了大厅的休息区等待。

然而,意外在4S店一名19岁的维修工要挪车的时候发生了。
他松开离合器后(猜测可能带着大脚油门松离合),车子往前猛然窜动,撞到了在场的另一名维修工,导致后者不幸身亡。
发布说这名19岁的肇事员工根本没有驾照,更不会开手动挡!

车主有责任吗?(车主保养过程中车子有责任)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4S店怎么会让一名没有驾照的员工去开车,这个责任不言而喻了吧?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受害者家人却把车主告上了法庭!

原告代理律师在接受当地媒体FOX2采访时说:“由于法律条文关系,我们不能起诉雇主。
”至于这是哪门子法律条文,律师在受访时没细说。
而FOX2在发布中解释说,由于事故发生在工作期间并且牵连到两名员工,这样的情况不能起诉雇主。

看到这里

“当你把车交给任何人,包括代客泊车或者当地经销商的前台人员时,你最好能信得过他们。
”原告代理律师说。
而Motortrend的发布则分析称,在这一案例上,原告主要是就车主的“替代责任”提出诉讼。
换句话说,即使车主不知道开车的是谁,或者不知道谁在开车,对于驾驶员驾驶车辆所作的任何行为车主都负有责任。
车主允许4S店开他的车,虽然是4S店的一名无驾驶证员工开车闯祸,依然是车主的责任。

那么,车主只能委屈地独自背上这从天而降的大锅吗?倒也未必。
多篇发布分析称车主仍然可以通过起诉4S店索要赔偿。
但根据目前的表态,4S店将为了免于赔偿极力辩护。

能让没有驾照的员工开客户的车,出了事还一副“不关我事”逃避责任的态度,这样的黑店或许能因为当地的奇葩法律躲过本次案件的经济赔偿,但在消费者口碑方面应该是毁得一塌糊涂了。

不仅我们看不懂,国外的网友也看不懂……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是车主负责而不是4S店或者那名没有驾照的19岁员工负责,最起码车主不该负主要责任。
对此有网友科普性地补刀,在公路上驾驶确实需要驾照,但在私人场地内开车并不需要驾照。

法院将在5月底对本案进行宣判。
最差的情况是车主独自负担1500万美元的赔偿金。

一名网友打趣说:“所以现在去车商换个机油要花1500万美元了?该死的通货膨胀啊!

对于这一案件后续的发展,

原则上,当然是谁开车谁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这里有个前提,就是车主必须没有过错。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的后半部分说的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比如车主明知道借车人没有驾照,或驾照准驾车型与实际驾驶车型不符,或者有饮酒、吸毒等情况还借车就是一种过错;或者车主明知道自己的车子有故障或者缺陷,且这一故障或者缺陷与事故的发生存在关联的,仍然借车,也存在过错。
车主在类似情况下就需要承担责任了。
要补充说明的是,如果实际驾驶人无法支付赔偿的,那车主有义务先行垫付赔偿款项。

车主把车交给4S店做保养,4S店在这一过程中牵扯到的移车、用车的行为相当于形成了借用,发生事故的话当然应该是4S店负责。
至于具体开车的人是谁,是否有驾照,这是这段时间内处于运行支配地位的4S店所能决定的,也应由4S店负责。
所以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中国,且4S店与死者家属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话,死者家属应当起诉的是4S店,或者将4S店及当时驾驶车辆的员工一同告上法庭。

那原告或者被告是否能够主张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承担全部或部分赔款呢?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的情况下投保车辆的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

另外,案例中员工身亡的情况显然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项对于工伤的认定,其直系亲属可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所以,各位车主大可不必担心类似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到店维修或保养时,正常走交接流程就好。
当然,如果是借车给朋友开的话,也要小心谨慎,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感觉对方不太靠谱的话,果断不借就是了。

注:上文中对于国内相关法律条文的提及和解读仅仅基于个人理解,并非专业法律从业者的解读,仅供参考,欢迎讨论、补充。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