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们执法蜀黍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因为……
春节假期期间各火车站、机场、口岸等重要枢纽都能看到我们执法蜀黍
机动大队

巡查深圳北站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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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大队
巡查机场出租车平台、码头、离港平台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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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大队
巡查皇岗口岸、福田高铁站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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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大队
巡查南山汽车站、欢乐谷、深圳湾口岸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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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大队
巡查107国道及宝安汽车站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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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大队
巡查平湖汽车站、火车站、龙岗大道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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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大队
巡查汽车站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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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大队
巡查深圳北站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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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政大队
巡查沿江高速路段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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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岗交通稽查站
巡查松岗天虹、松岗汽车站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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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照片只是执法蜀黍春节工作的缩影平安春运每个执法人员都是守护者
正是有了他们的坚守才有更加舒心、安全的交通环境向坚守一线的执法人员致敬!
而春节过后,随着返程高峰的到来机场、高铁站里的“各路人马”想必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不过执 法 蜀 黍 一 直 都 在!
为强化此类区域的执法管控,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执法支队安排了重点客运枢纽的节日值守人员,每天坚持值守到航空班次、高铁列次的最后到站时间,采取“定点值守与流动巡查打击”相结合,对重点客运枢纽区域周边、路段开展严格执法,严格履职,对出租车拒载、议价等违章行为进行针对性的打击,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营造严查严管氛围。
凌晨4时执法,司机不打表被查
今日(初七)凌晨4时,龙岗大队执法人员在深圳东站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来往的营运车辆进行执法检查。这不,一辆挂着“空车”标识的出租车引起执法人员注意,遂示意司机靠边接受检查。
经查,车上坐有4名乘客,乘客称司机与其议价400元从深圳东站前往坂田,车辆中控系统显示行驶里程为0.00KM,计时00:00:20,很显然,司机是在发现有人查车才临时按下计价表。
这时,只见司机诡辩:我也是为疏散旅客作出贡献我又不是故意议价不打表的
执法蜀黍现场耐心地对司机进行普法教育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出租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运政管理机关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不当使用计价表,在乘客上车前已启动计价表的,责令退还租费,处超收租费50倍的罚款,记录违章一次;
(二)协议收费超过协议租费标准的,责令加倍退还乘客超收部分租费,并处超收租费50倍的罚款,记录违章一次;
(三)驾驶空车时不载明“暂停载客”标志又不使用空车标志的,处罚款1000元,记录违章一次;
(四)营运载客时不使用计价表的,处罚款500元,记录违章一次;
(五)收费不给客票、付给客票不完整、使用无经营者全称的客票或者协议收费不开具专用客票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六)擅自改变空车标志灯和顶灯性能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0元;
(七)在车站、码头、机场、口岸区域及市内主干道专用候车站不按顺序候客、不遵守候客管理秩序,候客时离开驾驶室,利用他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招揽乘客,不服从运政管理人员指挥调度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0元。
当次行动共查处4宗营运载客不使用计价表的违章出租车。
机场码头遭遇拒载,执法人员及时查处
2月9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执法支队机场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乘客王先生投诉举报,表示他们一行4人到机场码头,欲搭乘粤BD04出租车到龙华,遭遇司机要求议价,乘客无奈只好下车。机场大队根据乘客提供的线索,经调查取证后,认为司机李某的行为构成拒绝载客,依法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只是议价?一查竟无准许证
2月9日晚上20时38分左右,执法人员在深圳北站民塘路上巡查,看到一辆出租车停在公交场站上,车上已经有1名女乘客,司机却并未将车开走。
看到这种异常情况,执法人员遂上去检查,询问乘客后得知,乘客要去华侨城,司机跟其议价70元,乘客觉得太贵还价60元。司机同意后觉得赚的少了,就想再拉顺路的客人,才将车停在路边拉客。
经查,该车司机无出租车驾驶准许证,因为主班司机回乡过年,便帮该车的主班司机顶班,从初一开到初五。经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分别对司机无驾驶准许证驾驶出租车和议价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