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包的廖某在指认事故现场。
这事发生在柳州市鹿寨县。7月11日凌晨3时15分许,鹿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巡逻到教育路地交桥入口北侧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BC6×××的小车撞坏了该处的护栏,于是对现场进行勘察。
此时,自称是司机的男子廖某告诉民警,是他开的车,车上还有一名男乘客黄某。不过,面对民警的询问,黄某却显得很不自然,不仅举止慌张,眼神闪烁,还一直刻意避开民警。民警随即判断该起事故极有可能“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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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两人进行了酒精吹气测试,结果显示黄某的酒精含量为171mg/100ml,廖某无饮酒情况。这更印证了民警的猜测。
随后,民警利用智能交通系统调取该起事故发生前后的视频监控,发现发生事故时,车上的驾驶人是黄某。但在调查过程中,廖某一直坚称自己才是当事驾驶人。
最后,在民警出示的视频证据面前,两人才低下了头。
原来,当天凌晨1时53分,黄某驾车行至上述路段时,车子一头撞到北侧护栏。事发后,他没有报警,却拨通下属廖某的电话。
廖某交待,他接到黄某的电话后,就骑着电驴赶了过来。见黄某的车子损坏严重,但是没有伤到其他人和车,“他是我的主管领导,我不想得罪他,他要我帮顶包我就答应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黄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会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而顶包的廖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被鹿寨县城北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7日并罚款200元。
编辑 | 刘冬妮 实习生 袁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