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处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位置就在……(充电新能源车位用电停车位)

许多关于新能源充电桩问题

个人停车位如何申请安装充电桩

充电桩有人建、无人管,变为“僵尸桩”

多处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位置就在……(充电新能源车位用电停车位) 汽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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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如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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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投诉回复来了

新能源充电桩车位被占用

蔡甸区蔡先生(15108)反映,协和江北医院新能源充电桩停车位经常被燃油车及电动自行车占用,影响新能源车辆充电。

蔡甸区:该院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由区城投公司建设,面向广大群众开放使用,但自建成以来使用率较低,造成停车位资源浪费,医院为合理利用有限车位,在无新能源车辆充电情况下用以停放其他车辆。
为满足群众充电需求,已预留部分车位专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此外在医院后勤楼西侧也设有充电桩可供充电。

江岸区李先生(13697)反映,后湖一路靠近正义路附近的新能源汽车充电专用车位长期被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主充电不便。

江岸区: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位主因是周边小区停车位与车辆增加矛盾,已安排交警加强对该路段巡查,重点对影响通行、占用新能源车位的违停车辆进行整治。

充电桩缺乏后续维护管理

东湖高新区某市民(18678)反映,未来科技城E区地下停车库的充电桩无人维护,一大半充电桩出现故障,要么网络不可用,要么充电桩屏幕直接黑屏。

东湖高新区:针对上述问题,园区已督促维修维保单位加紧采购物料进行维修,预计12月初完成维护工作,同时已要求维保单位安排专人定期对地库充电桩进行巡检,及时处理充电桩相关问题,保证地库充电桩正常使用。

新洲区段先生(15952)反映,环湖路柴泊湖广场及三中路口交流电充电桩或故障或损坏,无人维修管理,新能源电动车充电难。

新洲区:经与建桩企业湖北巨电新能源汽车公司联系,已安排专人维修,并尽快恢复运营,因部分交流桩被人为砸坏,需联系厂家更换,该公司已在充电桩张贴联系电话,有困难可及时电联。

充电桩何时启用

卢先生(13802)反映,青山江滩公园二七长江大桥下公共充电桩何时启用。

青山区:因二七桥下地理位置特殊性,碧水集团正积极对接新能源充电桩运营公司,引进运营公司后将尽快启用二七桥下停车场公共充电桩。

洪山区杨先生(18038)反映,巡司河生态体育公园内电动车充电桩已建成较长时间,现却迟迟未投入使用,充电不便。

洪山区:巡司河体育公园绿地属在建未移交工程,停车场目前正寻找运营单位且部分充电桩需进行升级,故暂时未开放。

东西湖区肖先生(18696)反映,常青花园公园南路路边已安多个充电桩,但一直没有启用。

武汉生态环境投资发展集团:常青花园公园南路的新能源充电充桩已完成建设,目前正等待电力部门挂表通电,预计年底可投放使用。

个人停车位申报安装充电桩

江夏区缤纷晴川小区刘先生(18060)反映,已在小区购买停车位,咨询居民个人停车位如何申请安装新能源充电桩,以及大致需多少费用。

江夏区:办理充电桩业务需到供电营业厅或者网上国网APP申请,提供申请人***证件、固定车位产权证明、物业出具允许施工证明(若无物业可由居委会出具)等资料,供电公司受理后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根据现场勘查结果答复用电方案,办理该业务供电公司不收取费用。

汉阳区左先生(19993)反映,目前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自己在小区购买的是人防车位,咨询人防车位能否安装充电桩。

汉阳区:根据《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民防办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武房发[2014]117号)文件规定“安装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应不破坏人民防空地下室战时防护功能。
在人民防空地下室安装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应由人民防空地下室管理使用单位将施工方案报经所属区人防主管部门批准。
”在不破坏人民防空地下室战时防护功能的前提下,可安装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但必须依程序办理。

充电桩收费问题

东湖高新区周先生(13261)反映,在小区申请的充电桩已安装到位,咨询充电桩是执行峰谷电价还是居民用电价格。

武汉供电公司:武汉市居民车位/车库充电桩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合表电价0.58元/千瓦时,不执行峰谷分时。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15〕240号),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居住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充电电量收取费用,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0.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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