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王某像往常一样驾车回家,车辆行驶至红绿灯时,吴某驾驶车辆快速斜插进王某车前。王某见状心生不爽,在绿灯亮起时,加速超车到吴某的轿车前面。就这样,双方互不相让,并发生争吵,最终导致两车驶停。
双方僵持一段时间后,吴某从其车窗里顺手拿出一个玻璃杯砸在王某的车玻璃上,致使王某车窗玻璃出现裂痕,王某当场报警。经民警调解,吴某同意对车窗玻璃进行维修。
事后,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未果。王某诉至铜山法院,要求吴某赔偿汽车维修费用、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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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本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双方矛盾不小,于是庭前先通过电话沟通,让双方当事人认清自己的错误,再到庭调解。庭审中,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双方均认可之前互相不认识,都是一时“路怒”才导致的事态升级,吴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懊悔不已,王某也进行了反思。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吴某同意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合计3800元,并当场支付完毕。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紫牛 万承源
校对 徐珩
来源:紫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