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津塘路十一经路立交桥下的津塘路与十一经路东侧辅路、西侧辅路分别形成交叉路口,十一经路立交桥下津塘路方向道路未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及护栏,在此通行的个别车辆偶有出现违法逆行的情形,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为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河东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立即组织交警河东支队对该处隐患进行治理,通过在津塘路十一经路立交桥下施划中心双黄线,增设中心护栏及“车辆靠右侧行驶”交通标志牌,在中心护栏两侧端头各设置了一个反光防撞桶,有效规范车辆通行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焦轩 李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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