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区货运车辆通行规定的补充通告(通行大道申领编辑器港口)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防城、港口主城区新增大货车限行道路。
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公示公告】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区货运车辆通行规定的补充通告(通行大道申领编辑器港口) 汽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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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24小时限行。

二、限行道路

(一)港口城区:江山大道、北部湾大道全线。

(二)防城城区:珍珠大道、防邕路全线。

三、 限行对象和通行措施

(一)中型、重型载货车辆车长超过6米(含)或总质量超过4.5吨(含)货车(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

(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如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建筑材料运输车等)。

以上车辆因生产、经营、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在限行时间在限行道路通行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详见附件2),在取得城市货车通行码后,方可按核准时间、线路通行。

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仍按2024年1月4日实施的《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区货运车辆通行规定的通告》执行。

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24小时均可在城区道路范围通行。
轻型载货车辆车长不超过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车)不限行。

四、限行时间的绕行路线

(一)企沙(光坡)至防城方向:沙企大道—东湾大道延长线—文昌大道—环城路。

(二)防城至企沙(光坡)方向:环城路—文昌大道—东湾大道延长线—沙企大道。

(三)港口至防城方向:东湾大道—东湾大道延长线—文昌大道—环城路。

(四)防城至港口方向:环城路—文昌大道—东湾大道延长线—东湾大道。

(五)防城港高速公路出口至防城方向:高速公路出口红绿灯—文昌大道(西段)—环城路—防城。

(六)防城港高速公路出口至港口方向:高速公路出口红绿灯—文昌大道—东湾大道延长线—东湾大道。

(七)东兴至防城方向:国门大道—防江一级路—文昌大道—环城路。

(八)防城至东兴方向:环城路—文昌大道—防江一级路—国门大道。

(九)东兴至市区港口方向:国门大道—防江一级路—文昌大道—东湾大道延长线—东湾大道。

(十)市区港口至东兴方向:东湾大道—东湾大道延长线—文昌大道—防江一级路—国门大道。

(十一)江山至防城方向:江山—防江一级路—文昌大桥—文昌大道—环城路。

(十二)江山至港口方向:江山—防江一级路—文昌大桥—文昌大道—东湾大道延长线—东湾大道。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2月6日起实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驶入城市限行道路的限行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办理通行证咨询电话: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0770-2880605

港口交警大队0770-2862100

防城交警大队0770-3282003。

特此通告

附件:1.港口区、防城区限行图

2.办理通行码流程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30日

港口区、防城区限行图

港口区

防城区

办理通行码流程

一、账号注册

个人、企业用户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交管12123”APP、登录互联网,按要求进行注册。

二、个人用户

1.在驾驶人用户登录主界面,点击【更多】按钮;

2.在【机动车业务】栏中,点击【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按钮;

3.查看【城市货车禁限行管理规定】和【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规定】中的货车通行和通行码申领相关规定后,点击【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按钮;

4.按以下三种机动车选择方式任选一种进行申领:

(1)通过界面【查询机动车】按钮查询

(2)通过【扫描汽车的电子标识】识别机动车

(3)在已备案的机动车列表中选择一辆机动车,点击【下一步】按钮

5.填写车辆相关信息后,跳转选择通行码类型,根据通行需求,选择通行码时效(临时,中长期)及通行时间。

6.选择通行线路或区域。

7.上传申领所需材料(以系统所需提供材料为准)。

注:

(1)请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伪造、变造、挪用相关材料须承担法律责任。

(2)需按要求上传平台所列出的材料。

8.申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领工作。

9.申请成功后点击查看进度,可查看通行码状态。

10.审核通过后,进入通行码首页,点击已审核通过的电子通行码查看详情按钮,可查看电子通行码凭证。

三、企业用户

1.在企业用户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页页面,点击【单位登录】按钮;

2.在【业务办理】栏中,点击【城市货车通行码批量申请】按钮;

3.选择需要办理通行证的机动车车牌号。

4.选择通行码类型。

5.选择通行时间、时段。

6.选择通行区域。

7.上传申领所需材料。

8.申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领工作。

9.审核通过后,可返回页面查看电子通行码凭证。

四、如何使用

准持车辆要随车携带通行码,路上行驶遇有交警检查时,出示通行码给交警查验即可。

办理通行证咨询电话: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0770-2880605

港口交警大队0770-2862100

防城交警大队0770-3282003

图文|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

编辑|林佳莉

校对|胡振纯

责编|杨姗姗

审核|陈 宁

终审|黄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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