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车辆的公告(车辆驾驶人公告管理部门公安局) • 2024-07-22 • 阅读 2、请以下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均川中队接受处理,地址:随县均川镇幸福路2号,电话:0722—4868110。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均川中队2022年03月25日(图片来自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