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4月27日,走上街头发现有的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市民仍然不佩戴头盔。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头盔关键时刻能保命,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正确佩戴好头盔。
探访
仍有部分市民不戴头盔
4月27日上午,在高新区东方路与东风东街东南方向,有两名市民正骑着电动自行车沿着东方路由南向北行驶,两人不但没有佩戴头盔,还在中央的机动车车道上行驶,十分危险。
在经济区友谊路与永兴街交叉口,有几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也未佩戴头盔,其中不乏将头盔挂在车把上不佩戴的。“佩戴头盔总是把头发压得没型了,所以不喜欢戴。”一位没有佩戴头盔的李先生说道。
有的市民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
市民
经历过交通事故后
佩戴头盔成了习惯
采访中,有的市民表示,现在只要骑电动自行车出门都会佩戴头盔。
家住昌乐的张女士曾经历过一次交通事故,被一辆小汽车撞倒后,头部摔在了马路沿石上。幸运的是,当时她佩戴了头盔,头部并未受伤,但如今每次想起,她都后怕不已。
张女士说,出事故之前,她骑电动自行车出门时经常忘戴头盔。试想发生交通事故那天,她如果没有佩戴头盔,那么后果都不敢想。所以,出事故后,只要是骑电动自行车出门,她都会佩戴头盔,并且也会劝导骑电动自行车的亲朋好友一定要佩戴头盔。
采访中,也发现,还有市民没有养成佩戴头盔的习惯。经济区逸景和公馆小区居民刘女士表示,她前几天买了个头盔,却一直不愿意戴,因为戴头盔很容易破坏她的发型。
有的市民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
交警部门
头盔关键时候能保命
5月1日即将施行的《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道路通行规定外,驾乘人员还应当遵守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刘阳表示,据统计在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当中,约有80%是颅脑损伤致死,如果佩戴了安全头盔死亡风险将大大降低,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驾乘电动自行车时为了自身安全一定戴好安全头盔。
“不要觉得天气热了戴头盔不舒服就不戴,或者觉得压坏了发型不戴头盔,任何时候只要骑电动自行车出门就要佩戴好头盔,并且要正确佩戴。”刘阳说。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 陈怀禹 常方方/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