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面向全国最新选调公告发布附职位表含市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组织部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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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市内外!
2019年广东深圳市南山区部分党委工作部门公开选调公务员6名公告。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2日截止;

面向全国!
2019年广东佛山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16日9:00至4月25日16︰30;

广东面向全国最新选调公告发布附职位表含市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组织部人民法院 范文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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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
2019年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26日;

2019年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局公开招若干博士公告。
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30日;

面向全省!
2019年广东湛江市雷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2日至4月20日;

面向全省!
2019年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15日至5月15日;

2019年广东深圳市政协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27日至28日;

2019年广东深圳市总工会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公告。
报名时间:截止4月30日;

2019年广东汕头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12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23日上午9时至4月27日下午16时;

2019年广东茂名市信宜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19日;

2019年广东惠州市惠城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14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16至30日;

2019年广东河源市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15日至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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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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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部分党委工作部门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南山区部分党委工作部门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其中,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选调科员3名;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选调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2名。
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一)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科员3名;

(二)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1名;

(三)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科员2名。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深圳市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须满足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条件。

三、报名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关于选调异地公务员有关规定,参加选调的公务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中共党员。

(三)具有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经历,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六)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四)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或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任现职务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3)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

2.现场报名、邮寄地址(邮寄后请及时电话告知)。

职位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南山区委大楼A座2209室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邮政编码:518059,联系电话:0755-26542782,联系人:彭欣(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职位二、三: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南山区委大楼A座1422室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9,联系电话:0755-26662944,联系人:黄晓丹(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22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报名表和文字材料可先发电子邮件至职位一:msk@szns.gov.cn,职位二、三:zzbbgs@szns.gov.cn。

4.通过资格初审的,招考单位将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请报考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选择排名靠前的考生进入面试。
按笔试分、面试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笔试、面试的及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三)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按干部考察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主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成绩排名递补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由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各自派出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干部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主要包括工作实绩、履职能力以及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五)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按名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属于市外公务员的,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若符合职位要求人选不足的,将适当调减最终选调名额。

(六)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条件涉及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4月1日。

(三)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南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中共南山区委组织部

2019年4月8日

后台回复“南山党委”

直接下载获取↓↓↓

《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报名表填写说明》

佛山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

佛山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佛山市纪委监委科员职位10名,其中纪检监察岗5名(职位1)、文字综合岗5名(职位2)。
根据岗位空缺和人岗相适情况,本次选调录用人员在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二、选调范围

全国县(市、区)级以上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和参公单位)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男女不限,身心健康,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未受限于任职年限限制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考纪检监察岗(职位1),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全日制学历为法学(限A0301法学、B0301法学类、A0306公安学、B0306公安学类)或会计学(限A120201、A120206、B120203)或审计学(B120207)或行政管理(B120402)专业;

二是具有两年以上专职纪检、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财务工作经历;

9.报考文字综合岗(职位2),专业不限,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参加工作后,个人获得过县(市、区)级以上党政机关优秀信息员、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或其它文字综合类、宣传类工作嘉奖;

参加工作后,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报纸、刊物发表过文章(限第一作者);

参加工作后,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政机关征文比赛中获得过二等奖以上奖励(限第一作者);

参加工作后,个人署名文章被中央媒体、省级机关采用(不含图片类信息,限第一作者);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新录用人员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

报名日期:4月16日9:00至4月25日16︰30。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757-83200255,报名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757-83876766。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人事考试专栏,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笔试。
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视情核减拟选调人数,并在廉洁佛山网上发布核减公告。
报考人员可4月30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可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在笔试前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以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廉洁佛山网另行公布。

(三)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笔试以命题作文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廉洁佛山网公布。
面试前,面试人选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时,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再次审查。
需提供的资料有:

1.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现职务任免文件、奖励证书等材料;

2.公开发表的文章文稿等证明材料,需注明报纸、刊物的名称、刊登日期、刊号等基本信息;

3.本人近三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如有请提供)

工作人员对照报考条件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予面试,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性格、心理健康水平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廉洁佛山网公布。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佛山市纪委监委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不能按期提供调动证明的,不予体检,视为报考人员本人放弃本次选调,由佛山市纪委监委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考察对象。

(四)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由佛山市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考察对象。
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个人承担。

(五)考察

佛山市纪委监委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体检情况研究决定选调人选。
确定人选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按期报到。

五、注意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佛山市纪委监委拥有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佛山市纪委

2019年4月15日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开选调四名公务员公告

为尽快解决好我院办案人员严重不足问题,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通过统一公开考试形式选调四名公务员。
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调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三名(科员级)、财务人员一名(科员级)。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国法检系统、财政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法官助理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且获法学学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

4、报考财务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且获管理学学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获得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且从事财务工作两年以上。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惠州大亚湾区人民法院网(网址:http://www.dywfy.gov.cn/)、内部网和《惠州日报》刊登选调公告,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登录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网址:http://www.dywfy.gov.cn/)“法院公告-其他栏”,下载并完整填写《惠州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助理报名表》或者《惠州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财务人员报名表》,于2019年4月10日至4月26日内将报名表、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3张及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计生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以及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及拟报考相应职位所需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直接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七楼政工科报名,或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寄至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惠州大亚湾区新澳大道四街4号,邮编516081)。

(三)资格审查

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笔试

报考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由我院指定单位出题、改卷和核准成绩。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按照选调条件审查面试对象的年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录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考官由院党组成员组成,题目由我院指定单位负责,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通过后,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内容及要求执行,体检合格后(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在本院网站公告拟选调人员名单。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本院门户网站公示7天。

(七)调动和任职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选调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密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李伟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邹伟如两名同志担任,成员由许建岭、叶翠英、黄靖、冯祖才、王晓组成,负责招聘组织和协调工作。

五、纪律要求

(一)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泄题,严禁泄露或提前公布选调工作中的保密事项。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证报名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752-5567052

本公告由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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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助理报名表》

《惠州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财务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选调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署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职员1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综合管理人员。

二、选调范围

(一)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深圳市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具体选调职位表见附件一);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六)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含直属单位)工作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
请在邮件中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供初审:

(1)《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二);

(2)身份证;

(3)学历和学位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人事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5)岗位要求职称的还需提供等于或高于该等级的职称证书。

邮件名称命名请以“选调报名+选调职位+姓名”顺序命名。

2.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止。

(二)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和组织考察。

(四)确定拟聘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23号市府二办539室。

联系人:卢小姐、杨先生,电话:0755-88134409、0755-88134321;邮箱:hr@szwb.gov.cn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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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职位表》

《人员基本信息表》

雷州市纪委监委2019年选调公务员公告(雷纪发〔2019〕5 号)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雷州市纪委监委拟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安排到雷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广东省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

3.现任副科级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3月31日后出生);现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5.具备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相关岗位3年以上从业经历(含试用期,不含综合、行政、后勤类岗位),从事过刑事法律相关工作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优先考虑。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④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填写《雷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2份(从附件下载),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⑤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本人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可持以上材料到雷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报名。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雷城街道雷州大道8号雷州市委大院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7楼。

网上报名:将有关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发至电子邮箱1962534218@qq.com(参加笔试、面试时需提供报名材料中①、②原件进行复核,③、④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759-8805070。

3.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至4月20日。
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其中,周六、周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即9名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按照笔试分、面试分各50%的比例确定考生的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1∶1.5的比例确定初步考察人选。

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http://www.gdzjjw.cn/)、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dzj.lss.gov.cn/outside/index.html)公布。

笔试、面试的具体方式方法届时另行通知。

六、考察

1.初步考察。
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
根据初步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考察人选。

2.统一体检。
统一组织实践考察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实践考察资格。

3.实践考察。
安排实践考察人选到雷州市纪委监委跟班实习(以借调形式)1个月。
根据实习表现,经考察后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办理手续

拟选调人选经雷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八、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九、有关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中共雷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雷州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雷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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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2019年度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审计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审计事业发展,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转任的有关规定。
经上级批准,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科员职位1个(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广东省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需要满服务期限),个人现任职务为科员级职务(含正股、副股)或办事员职务任职满三年以上,且历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

(五)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不得转任):尚在公务员试用期及最低服务期内的;曾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5月15日。

2.报名提交资料:

①《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或彩色证件照2张。

②个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③其它材料(含个人撰写、发表的文字材料和个人获得的荣誉证书)。

3.联系方式:单位地址:惠州大亚湾区澳头安惠大道34号4楼,邮政编码:516081,联系电话:0752-5568133,联系人:王艳鹏,网络报名电子邮箱:dywsjj@126.com。

(二)资格审核。
由我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对符合资格参加选调的人员制发准考证及安排相关测试。

(三)组织测试。
此次选调包括笔试和面试2部分,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选调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者的测试比例一般为1:2及以上,如达不到比例的,由我局党组另行研究决定。
测试题目由区审计局拟定。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审计及会计专业技术能力。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占测试总成绩的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入围面试人员按测试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笔试成绩合格的测试人员少于2人,仍组织面试。
面试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于面试现场向考生公布,并在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测试总成绩的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入围面试的考生必须在参加面试测试前提交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书面证明原件(报考证明格式可参考附件3);未按规定提交的,不得参加面试测试,其中相应的选调职位面试替补人选由我局另行研究决定。

(四)体检考察。
测试总成绩最高的考生(且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由我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可依序递补。

体检合格的,由我局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开考录公务员的考察方式及标准进行组织考察。
重点考察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如因考生原因放弃出现考察人选缺额的,可依序递补。

(五)选调公示。
测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我局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选调人选在我局政务公开栏及门户网站公示7天。

(七)办理转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惠州大亚湾区审计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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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格式)》

深圳市政协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政协机关拟公开选调主要从事综合协调及文字材料工作的公务员不多于2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任岗位

市政协机关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或科员。

二、选调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此次选调公务员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2.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3.全市机关单位(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报考的,要求现任职务为正科级及以下职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报考的,要求现任五级执法员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和所在单位干部调配有关条件规定,通过选调后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务确定为科员;

5.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7.综合分析与文字写作能力特别优秀的,笔试、面试通过后可优先选调;

8.身体健康。

相关年龄、资历和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5月31日。
即: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6月1日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6月1日之后出生;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是指2016年5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未满试用期、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

2.曾受过纪律处分的,或者在受处分期间以及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深圳市政协机关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在“深圳市政协”“深圳组工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下载),并备齐相关材料,于4月27日~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深圳市政协前楼1楼接待室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联系电话:88110173

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4号市政协前楼1楼接待室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用A4规格):

1.本人填写的《深圳市政协机关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报名表及照片的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均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验证证明,如时间仓促,报名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承诺没有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最迟在办理选调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3.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可提供近三年独立完成,或以本人为主完成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含领导讲话、单位总结报告、调研文章等)或公开发表的文稿。

请将《深圳市政协机关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及证件照片电子文档提前发送至深圳市政协办公厅人事处邮箱szzxrsc@163.com。
其它要求详见《深圳市政协机关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深圳市政协办公厅负责解释。

政协深圳市委员会办公厅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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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协机关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深圳市总工会面向市内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拟在市内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正科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

(一)市内党政机关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深圳市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规定,通过选调后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层次确定为科员。

三、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中共党员;

(三)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3年以上(含3年)公务员工作经历及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其中有劳动监察、维稳、调处劳资纠纷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脱离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七)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专业不限,其中计算机、法学等相关类专业优先;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未满试用期、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

2.在受处分期间以及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发至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shizongzzb@163.com,联系电话:0755-88135075(陈小姐)、88135026(刘小姐);

3.报名材料:(1)《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须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任现职级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的验证证明如无可暂不提供,待通过笔试、面试后在考察前提交);(3)本人近三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如有请提供);

4.深圳市总工会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考生自行就近选择三甲医院自费进行体检。

(五)组织考察

我会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考察。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3名拟选调人选。
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总工会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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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总工会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汕头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汕头市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8〕256号)等有关规定,汕头市纪委监委拟从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安排到汕头市纪委监委机关(含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一、职位和职位数

汕头市纪委监委科员12名,其中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8名(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较适合男性报考),文字综合岗位3名,技术综合岗位1名(摄影摄像、勘验检查)。

二、选调范围

汕头市市直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员。

三、选调对象

(一)选调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
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身心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5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其中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摄影摄像技术专业(专业代码C050513)、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专业代码C030801)学历的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4.现任科员级职务,或任办事员职务满3年(任现职级时间在2016年4月15日前);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根据有关规定,有服务年限要求的还需满服务年限);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二)与汕头市纪委监委机关在职在编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按照有关规定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上午9时至4月27日下午16时。

2.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汕头廉政网(http://jw.shantou.gov.cn/),下载《汕头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连同加分项目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stjwxd2019@163.com)。

(二)资格初审。
汕头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职位的1∶3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有关事项通知在汕头廉政网公布。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工作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按照公布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场考试。

1.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关综合业务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文字综合岗位、技术综合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关综合业务知识、机关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有关事项在汕头廉政网公布。

2. 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请按通知要求到汕头市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复审,地点:汕头市海滨路市委大院9号楼附楼二楼会议室。

考生应提供如下资料:

(1)《汕头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分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现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复印件(需单位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主要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
面试评委于开考前由汕头市纪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4. 加分项目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每一项加1分,同一项不得重复加分。
加分各按50%分别计入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一是报考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的,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或曾借用在市纪委工作一周年以上);有二年以上公安(含国安、司法警察)、检察、法院、审计等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类、公安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会计、审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是报考技术综合岗位的,曾有摄影、摄像作品获得县处级以上单位颁发的奖项。

三是通过司法考试,或具备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或具备专业英语八级资格。

四是曾获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部门奖励、表彰;获县处级以上单位记功嘉奖;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5.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汕头廉政网公布。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统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招考单位支付。

2.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考察对象。
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查阅干部个人档案,核实公务员身份、任职情况等。
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选调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廉政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转任或自动放弃者,取消选调资格,视情况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

五、有关事项及纪律要求

1. 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笔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选、体检对象、拟选调人员公示等事项,在汕头廉政网(http://jw.shantou.gov.cn/)公布。

2.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4.报名对象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参照广东省纪委监委的有关规定,调入后一年内不调整职级(从正式调入汕头市纪委监委后的任职时间开始计算)。

六、本次公开选调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向市纪委常委会负责,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 汕头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电话:88081157

2. 汕头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88081148

中共汕头市纪委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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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信宜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安排到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信宜市直(含省、茂名驻信宜单位)、各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身心健康。

2.现任股级及以下职务,年龄38周岁以下(1981年4月9日后出生);现任镇(街道)纪委班子成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9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转任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4月19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信宜市纪委监委干部室(原信宜市国税局办公楼十二楼)。

3.报名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可向信宜市纪委监委干部室索取,或登录信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yi.gov.cn下载)。

②报名登记表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同意报考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印章。

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须所在单位加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⑤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4.资格审核:由信宜市纪委监委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二)笔试。
采取集中统一闭卷方式考试。
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2:1。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发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五)集体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信宜市纪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确定选调人选。

(六)公示。
对被确定的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信宜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信宜市纪委监委干部室咨询,联系电话:8837993。

附件:信宜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信宜市纪委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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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选任规定(试用)》等有关规定,惠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干部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职位和人数:

面向惠州市范围内公开遴选14名公务员干部。
其中:

(一)审判员额法官职位5名;

(二)审判法官助理职位4名;

(三)财会工作职位1名;

(四)行政工作职位4名。

二、 遴选对象:

本市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的科员级以下人员。

三、 岗位所需条件:

详见附表。

四、 报名与资料审查:

公开遴选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 公开报名。

报考者于2019年4月16日至4月30日,登陆惠城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hcqfy.gov.cn/报名,下载并如实填写《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于2019年5月5日至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自带下列资料到惠城区河南岸苏屋墩12号惠城区人民法院602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查。
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1.报名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cqrmfy@163.com);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证件照电子版、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计生证明;

4.本人工作证、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拟报考相应职位所需资格证书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五、 考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 笔试。

报名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岗位相关业务能力以及理论知识、分析能力综合素质。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 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面试对象人数不足1:3比例,将按照1:3比例确定招录人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

(三) 体检、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根据总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内容及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本院网站公告,同时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院党组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

(四) 公示。

拟遴选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

(五) 调动及任职。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泄题,严禁泄露或提前公布选调工作中的保密事项。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证报名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咨询电话:0752-2559700。

本公告由惠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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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到本办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府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

二、选调的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县范围内各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选调4名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2、具有公务员身份,在公务员岗位工作1周年以上(2018年4月1日前加入公务员队伍)。

3、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文科类专业毕业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5月)。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各类公文写作,热爱办公室工作。

5、两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党政办公大楼813室。

3、报名方式: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好后交至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组(地址:县党政办公大楼8楼813室;联系电话:7822560)。

4、报名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并提供近期大一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县府办通知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县府办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为现场即席写作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排名前八名的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面试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6名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选调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结果合格的4名对象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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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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