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已协调物业配合(充电新能源安装人民网小区)

网友留言求助。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人民网南宁1月27日电 (覃心)近日,人民网网友在“领导留言板”反映,广西南宁西乡塘区福满花园的小区物业以各种理由阻挠其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从2020年11月开始,双方协商了一年均未能解决问题。
对此,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回复,住建部门已要求小区物业对申请办理并符合安装条件的业主给予支持与配合。

在留言中,该网友表示,“我是福满花园小区的业主,为响应节能减排的号召,已更换新能源汽车配合建设美丽南宁。
但是,在小区车位安装充电桩过程中,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阻挠,先是以没有相关文件规定为由拒绝,后来又说这会损害小区其他业主利益,并且超过小区用电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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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一年过去,充电桩安装事宜没有进展,该网友到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求助。
了解情况后,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协调处理和答复。

该回复称,经核查,在设计建设时,新能源车充电桩等设施设备未纳入福满花园小区地下车库的规划。
加装充电桩存在消防风险等安全隐患,因此,小区物业未出具同意安装证明材料。

《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居民在住宅小区内自有固定车位或经车位产权人同意,在租赁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车位加装充电设施用电,由居民或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及其委托的充电设施企业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小区业委会、物业应该支持和配合建设,物业不得借机收取费用;非居民充电设施用电,由产权单位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表示,当地住建部门已要求福满花园小区物业对申请办理并符合安装条件的业主给予支持与配合。
目前,小区物业已同意业主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并出具了相关同意证明资料。

下一步,南宁市西乡塘区将督促小区物业公司按照《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安装事宜,推广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维护小区和谐稳定。

(责编:覃心、黄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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