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放烟花为其庆祝
结果车被烧没了……
摸着兜里的新钥匙

小伙笑着笑着就哭了起来
因为,这车他还没摸过
近日,武汉蔡甸警方
接到这样一起让人哭笑不得的警情
2018年12月29日19时许,蔡甸区公安分局新农派出所接到消防大队电话,称在新农老街一收购厂内着火。接到报警后,民警和消防官兵一道迅速将火扑灭。
从现场来看,被烧毁的除院内100多条废旧轮胎外,还有一辆私家车。
经消防大队现场勘查,初步确定火灾原因系人为燃放烟花时,残余火星溅入旁边堆放的二手轮胎内,引发轮胎着火,从而引发火势蔓延,殃及新车。
两名赶到现场的男子,正是火情的当事人。
经调查,当天下午4时,王某在汉阳孟家铺附近4S店喜提一辆越野车。开心之余,他给同乡好友杨某打电话,让杨某来庆祝,两人约在王某工作地蔡甸新农某收购厂会面。
下午6时,杨某开车如约而至,为给王某助兴,杨某专门买了几捆烟花。眼看着天色黑下来,两人便将烟花摆放在院内燃放,杨某用自己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烟花点燃,不到两分钟就放完了。
“烟花燃放完后,并未发现有何异常,”王某说,随后他便邀请杨某一同前往新农老街吃饭。新买的车就停放在院内,车旁是收购的二手轮胎。
晚上7时许,王某接到厂老板电话称厂里着火了,王某新买的越野车也被点燃了。
王某闻讯心急火燎赶回厂里,但为时已晚,银色的新车已被烧得只剩黑色躯壳。
这辆车,是王某辛苦打工几年攒下9万块钱,买下的人生第一辆车。
王某说,他刚拿驾照不够熟练,还是由4S店的销售将车开回来的。从提车到被烧毁,王某尚未亲自用钥匙启动过,保险办理后还未生效,新车就这样没了。
摸着兜内剩下的两把车钥匙,王某笑着笑着就哭起来了……
由于蔡甸新农属于禁鞭区域,杨某违反《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被处以500元罚款。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以免乐极生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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