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菏泽职业学院;国标代码:
14477;报考代码:E477。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邮编:274000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菏泽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坐落于美丽的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校园占地近千亩,内有万花湖130亩,为倾力打造江北最美湖景大学,学院特聘请我国著名建筑设计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理工大学教授何镜堂主持设计。学院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中国牡丹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外包服务培训基地、山东省跨境电商培训基地、山东省旅游产学研合作基地、山东省华文教育基地、山东省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山东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学院坚持高端规划,高点定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努力建设扎根菏泽大地、符合国际标准、具有中国气派、形成优势品牌的鲁苏豫皖交界地区一流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设旅游管理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商贸物流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交通工程系、食品科学与化学工程系、退役军人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共11个院系。开设有空中乘务、旅游管理、音乐表演、公共事务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会计、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应用化工技术、食品生物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动物医学等27个专业。学院拥有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群2个电商物流专业群、人工智能专业群;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6个—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联网技术、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工业机器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学院公布计划网址:http://www.heze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