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采暖季即将到来,为了保障今冬供热正常运行,现将今年采暖费的收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时间:
2018年9月15日至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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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费标准:
居民:2.6元/m2/月(一个采暖期10.4元/m2)
办公:5.7元/m2/月(一个采暖期22.8元/m2)
商用:7元/m2/月(一个采暖期28元/m2)
三、缴费方式:由各社区、小区物业统一收取:无物业管理的用户自行到银行缴费并将回执单交公司收费人员;如回执单丢失由用户负责补办;收费人员不得收取现金。
四、其他事项
不用暖的用户,请于10月31日前到小区、物业或我公司办理报停手续,未办理报停的用户,视为正常用热。因未履行报停手续且家中无人居住又未关闭阀门造成的损失,由热用户自行承担。不能单独控制的热用户,不准报停。
备注:热用户应当在当年11月1日前按规定交清本采暖期的用热费,逾期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
联系电话:0357-6235809
特此通知
洪洞县热力供应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