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晚,水口交警中队在辖区执勤时,一辆可疑小车突然靠边停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上前检查,发现驾驶室竟然坐着一名小孩。民警通过询问得知小孩今年只有10岁,车上副驾搭载着小孩的父亲(曾某)。
据了解,6月24日18时许,曾某驾驶小车去接其儿子放学,接到儿子后途经小卖部,曾某下车买东西,小车没有熄火,买完东西其儿子坐上了驾驶室,曾某自己则坐在副驾上。曾某称,当时孩子出于好奇想体验驾驶,一时大意就将车辆交给了孩子尝试驾驶,小车行驶大约10米后被民警查获。随后,民警对曾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曾某深感愧疚和后悔,并且承诺不会再发生类似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曾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采写:南都 严亮 通讯员 开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