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1:江海怡景湾迟迟未交楼?
市民反映,其于2018年购买江海区江南街道怡景湾的房屋,购房合同明确表示2020年6月30日交楼,但受疫情影响,怡景湾未能准时交付。现时已复工复产大半年,市民购买的房屋依然未交付,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尽快交付房屋及作出赔偿。
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开发商表示,住宅合同约定应在2020年6月30日交付使用,开发商无法按上述时间交楼后,已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告知业主将延期交楼,并尽最大努力减少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开发商还表示,目前,江海怡景湾君铂花园5、6、7、8栋装修工程量已完成约三分之一左右,线材、瓷砖等装修材料已于2020年9月11日开始陆续到位,施工人员已在近日陆续进场施工,开发商将加快工程进度,必要时加班加点,计划在2020年12月底交付使用。
关注2:物业管理公司拖欠美吉特广场铺位租金?
市民反映,其妻子于2016年购买新会区会城街道启超大道美吉特广场某楼某铺位,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出租及代收租金,但物业管理一直拖欠2020年8月的租金。市民表示,其他业主也出现相同情况,已由碧桂园社区跟进,但迟迟未得到解决。
新会区圭峰管委会(会城街道)回复称,拖欠租金属民事合同纠纷,建议循法律途径维权。
关注3:时代倾城对面兴建加油站不合理?
市民反映,鹤山市沙坪街道时代倾城对面兴建加油站,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后的噪音问题更严重。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回复称,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加油站与建筑物的最大安全间距为50米。该处加油站符合规范。
关注4:开平市长沙街道轩汇豪庭三期规划存在多个问题?
市民反映,开平市长沙街道轩汇豪庭三期存在以下问题:30幢、31幢、32幢、33幢楼下首层用房用途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社区办公用房、垃圾房、花园围栏,但业主购楼时不知情,开发商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11月4日至8日,该处大批已购房业主通过快递收到一份已过公示期的《关于轩汇豪庭三期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告知书》,在此之前全部业主对有调整方案不知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0幢、31幢楼下建筑区规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能设置围栏作其他用途;根据相关行业设计规范,加上目前新冠病毒具有传染性,32幢楼下商铺位置设垃圾房不符合规范要求,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离建筑主体有一定距离,而且周围都是成熟住宅,严重影响居住环境及生活质量。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回复称,轩汇豪庭三期第30幢和31幢之间首层的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根据已审批的详细规划方案,30幢和31幢南边设置为1.2米高的栅栏,首层设置为物业管理用房和商铺,32幢和33幢首层设置为商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垃圾房(位置在32幢);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垃圾房的配套设施均符合规划要求;如若业主认为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应有权益。
关注5:东汇城天悦湾小区电梯质量差?
市民反映,从入住开始,江海区江南街道胜利南路31号东汇城天悦湾小区的电梯总是摇晃,曾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但完全没有作用。有两幢高27层、每层5户的住户楼,都分别试过两个电梯同时故障停驶,且业主被困电梯内的情况频发,甚至还出现过急降等危险事故。该名市民对此不满,认为电梯质量差。
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称,11月11日,该局执法人员已联系物管公司、维保公司,检查市民投诉的电梯。据该局了解,电梯刹车系统的抱闸零件“烧掉”,导致电梯运行不正常,刹车皮拖住主机运行,出现卡顿、摇晃。该电梯已停止运作,由于制动器要更新购买,零件在采购中,所以未能维修好电梯。该局执法人员已责令物管公司及电梯维保公司尽快处理好该情况,并承诺当个星期处理好。
关注6:物管人员用石墩围堵公路?
市民反映,奕聪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指挥工作人员,利用石墩将江海区外海街道规划一路和奕聪公园路围堵,严重影响附近群众出入。
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彩虹社区回复称,经了解,该路段属于小区临时路,小区业主将车辆双向停放在道路两旁,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10月27日,江海区住建局和彩虹社区居委会、奕聪花园业委会以及物业公司已经协调处理车位问题及放置石头问题。
关注7:开发商私自动工开建垃圾站?
市民反映,蓬江区环市街道月珑湾豪庭开发商在没有通过环评报告的情况下,11月9日私自动工开建垃圾站,市民认为不合理。
蓬江区环市街道办事处回复称,经了解,该垃圾中转站属月珑湾小区规划配套设施,应由月珑湾小区开发商负责建设后移交环卫部门。
2016年,该垃圾中转站准备建设时,就有大批业主到施工现场抗议,业主认为该处垃圾中转站修建未向居民公示及征求意见,且距离小区过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健康,强烈要求停止建设并重新选址。
虽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2018年,经有关部门要求,开发商办理了施工许可并再次尝试复工,因遭受业主阻挠并破坏施工设施,垃圾中转站施工再次停止。
2019年3月15日,江门市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及开发商召开工作会议,明确该处垃圾中转站规划、环评、报建等相关手续齐全,建设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建设。开发商计划再开工建设,约有20名业主再次到现场抗议后,又到相关部门反映诉求。蓬江区委政法委、住建、规划、环保、环卫等部门及环市街组织开发商及业主代表召开协商会议,会议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政策解释,开发商完善有关手续并公示后再进行施工,后开发商一直停工至今年11月,于11月9日复工。
因该处垃圾中转站作为配套设施未能按规划完成建设,故该小区一直未能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的综合验收,导致该处部分房屋及车位一直无法办理产权证明,无法办证的房屋和车位业主时有到各级反映办证问题,要求协助解决。
周边小区业主也认为,因为垃圾中转站一直未能建设并投入使用,周边小区垃圾堆放影响环境卫生,意见较大,环市街及社区多次进行协调。2018年4月,周边小区业主已要求尽快建设月珑湾垃圾中转站。今年7月,方直珑湖湾小区业主再次提出,启用中转站。
综上,月珑湾垃圾中转站属规划配套设施,应由开发商进行建设并移交环卫部门,目前开发商已经办理好规划、环评、报建等相关手续,有关部门认为建设标准符合相关规定,且月珑湾另一部分业主和周边小区业主亦要求尽快建设该垃圾中转站。
【整理】叶芷晴 黄烨倩
【作者】 叶芷晴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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