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车车龄超期 报废处理消隐患(报废教练车驾校车辆超期)

近日,一诉求人反映,平邑县327国道阳光驾校于2011年采购的桑塔纳牌教练车已超过报废期,现仍在使用,存有安全隐患,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平邑县交通运输局立即展开调查处理。
经过调查,确认阳光驾校确实存在一批无法用于培训的老旧车辆,该驾校于2023年12月20日向主管部门提交了19辆车的报废申请。
随后,该驾校将这批报废车辆使用围栏围起来,表示未将这些车辆用于驾驶培训活动。
根据法律规定,小型教练车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交通运输局督促驾校积极推进报废程序,并成功将这批报废车辆拖走进行报废处理,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目前,这些报废车辆已被正规报废公司拉走处理,驾校门口再无老旧车辆存在。
阳光驾校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致力于为学员营造安全高效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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