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福建多地严查全部拆除

紧急通知!

福建多地严查!

紧急福建多地严查全部拆除 范文模稿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一律拆除!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

解决好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

必须牢牢守住耕地

保护红线

严厉打击乱占耕地建设行为

事关耕地保护

福建多地已纷纷行动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依法拆除!

福建这些地方出手了!

厦门

零容忍!
拆!

已拆除1558宗

乱占耕地产业类用房

乱占耕地

就得拆除

不但要拆

还要进行环境复原

查!
查!
查!

拆!
拆!
拆!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厦门零容忍!

第一阶段:

拆除乱占耕地产业类用房!

近日

厦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奔赴岛外农村地区

现场抽查,验收整治情况!

自去年厦门开展

拆除乱占耕地产业类用房以来

整治效果已初步显现

名词解释:乱占耕地产业类用房

在耕地上私自修建如工厂、商铺等社会各类物质生产部门作为基本生产要素使用的房屋。

来看一组最新统计数据↓↓

厦门目前已拆除1558宗

乱占耕地产业类用房

拆除率95.7%

自2020年8月试点以来,厦门市共摸排了24793个疑似图斑;制定了分类处置和拆除复耕验收标准2个措施;拆除了乱占耕地产业类用房1558宗,拆除率达95.7%;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3.54万平方米,恢复耕地536亩,基本农田8.21亩,基本完成了第一阶段拆除乱占耕地产业类用房任务。

直击整治拆除第一现场!

警戒线拉起

无关人员疏散

伴随着机器轰鸣声

一座座违法建设的

铁皮厂房、集装箱……

轰然倒下

马巷镇、新店镇违建拆除现场——

井头社区违建拆除现场——

吕塘社区洪德记挖机维修厂

拆除现场——

据悉

拆除乱占耕地产业类用房

是专项整治的第一阶段任务

如何高效拆除

乱占耕地产业类用房?

作为专项整治的省级试点城市

厦门正在形成“先行方案”

01

成立领导小组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伊始,厦门成立全市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小组:办公室、清查组、整治组、维稳组、督查组,与各区政府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各区政府及各小组定时开“碰头会”,统筹各项数据,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简报,高效地推动了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

02

制定分类处置和拆除复耕验收标准

拆除违章建筑,可不仅仅是拆除地表上建筑主体,对拆除后环境的复原,更是重中之重。

拆除后复原

● 在彻底清除建筑主体的情况下,地面上的妨碍农作物生产的土头、水泥硬块、垃圾等也需彻底清理;

●对拆除建筑后的土地进行整理、深耕松土、覆盖上厚度大于30厘米的壤土、砂壤土;

● 修筑田埂及田间道路及增施有机肥提升土壤地力。

03

宣传劝导双管齐下

厦门主要乡镇(街道)、村悬挂乱占耕地“八不准”的横幅标语,张贴厦门自制的宣传海报。

不仅如此,在产业类房屋整治开始前,各区发出公告,要求当事人限期拆除乱占耕地的建房、有效解决了通过查处、立案等程序花费大量的时间、影响拆升进度等问题。

据统计,截至目前

已知乱占耕地的产业类房屋

自行拆除率达70%以上

厦门定了!

最新整治计划!

接下来

在巩固第一阶段工作成果的前提下

厦门将稳中求进

逐步进入第二阶段——

整治乱占耕地一户多宅

名词解释:乱占耕地一户多宅

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和第4款规定中,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可以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且私自修建占用耕地的住房。

除了厦门

福建其他地方

也开启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严查整治拆除工作!

一起来看看!

福州

近日,福州市国土执法支队派出督导组驻点督促连江县、永泰县和福清市资源规划局及属地乡镇,依法拆除6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

近年来,福州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耕地“非农化”“六严禁”、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严控新增违建,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浓厚氛围,有力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
同时坚持法律政策宣传下乡进村入户,着力营造全市上下清理整治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耕地,坚决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7日,永泰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联合东洋乡政府依法对辖区内一处占用耕地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据悉,该违法建筑位于东洋乡仑坪村,为砖混结构三层封顶建筑,占地面积115.04平方米,其中永久基本农田92.72平方米。

执法人员表示,保护耕地、保护我县绿水青山是不容动摇的底线,今后,执法部门将继续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坚决遏制违法占地、私搭乱建的歪风,维护城乡规划秩序。

漳州

日前,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对龙海市、诏安县、漳浦县、东山县、芗城区等部分已处置到位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具体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龙海市隆教乡流会村蔡某违法占用隆教乡流会村耕地0.45亩建设地基。
2020年7月28日,隆教乡政府对该地基进行了拆除。
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龙海市隆教乡白塘村杨某违法占用隆教乡白塘村耕地0.51亩建设水泥面。
2020年10月20日,当事人杨某对该水泥面自行拆除。
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龙海市东园镇东园村甘某违法占用东园镇东园村耕地0.12亩建设地基。
2020年10月29日,当事人甘某对该地基自行拆除。
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龙海市东泗村董浦村苏某违法占用东泗村董浦村耕地0.16亩建设地基。
2020年10月20日,东泗乡政府对该地基进行了拆除。
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诏安县吴阿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
2020年7月,吴阿某违法占用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耕地0.3亩建设住房(已下地基)。
7月,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地基进行回填,并复耕到位。
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诏安县吴自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
2020年7月,吴自某违法占用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耕地0.3亩建设住房(已下地基)。
7月,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地基进行回填。
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诏安县吴某华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
2020年7月,吴某华违法占用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耕地0.3亩建设住房(已下地基)。
7月,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地基进行回填。
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诏安县吴某串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
2020年7月,吴某串违法占用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耕地0.3亩建设住房(已下地基)。
7月,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地基进行回填。
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诏安县吴某周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
2020年7月,吴某周违法占用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耕地0.3亩建设住房(已下地基)。
7月,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地基进行回填。
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诏安县黄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案。
2020年8月,黄某违法占用诏安县霞葛镇庄溪村耕地0.1亩建设住房(一层在建)。
9月,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住宅进行拆除。
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诏安县黄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猪舍案。
2020年8月,黄某违法占用诏安县霞葛镇庄溪村耕地0.35亩建设猪舍(一层在建)。
9月,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建筑进行拆除。
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漳浦县深土镇东庵村林某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猪舍案。
2020年10月,林某违法占用漳浦县深土镇东庵村0.6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猪舍,同月巡查发现后予以制止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深土镇政府责令其整改。
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漳浦县前亭镇庄厝村庄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案。
2020年10月5日,庄某违法占用漳浦县前亭镇庄厝村0.18亩耕地建设住房,同月巡查发现后予以制止,前亭镇政府责令其整改。
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漳浦县前亭镇庄厝村庄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案。
2020年10月2日,庄某违法占用漳浦县前亭镇庄厝村0.195亩耕地建设住房,同月巡查发现后予以制止,前亭镇政府责令其整改。
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东山县陈城镇港口村吴某违法占地建房案。
2020年7月,吴某违法占用港口村173平方米耕地建设二层房屋。
11月,陈城镇镇政府组织拆除,目前,该违法用地上建筑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东山县陈城镇港口村吴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搭盖棚房案。
2020年7月,吴某违法占用港口村95平方米耕地搭盖住房附属铁皮棚房。
11月,陈城镇政府组织进行了拆除。
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东山县康美镇西崎村许某违法占用耕地进行简易搭盖案。
2020年7月,许某违法占用60平方米耕地搭盖简易棚顶。
11月,康美镇政府组织进行了拆除。
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芗城区南坑街道岱山村村民杨某违法占地建设彩钢棚案。
2020年8月,杨某违法占用南坑街道岱山耕地0.27亩建设彩钢棚。
2020年11月,南坑街道办事处组织对该彩钢棚进行拆除复耕。
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芗城区浦南镇浯沧村村民蒋某违法占地建设菜市场案。
蒋某违法占用耕地33.06亩建设菜市场(处于地基建设阶段)。
2020年11月,浦南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拆除复耕。
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龙岩

4月8日至9日,根据龙岩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市级协调机制办公室统一部署,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温文学率队先后赴新罗区、上杭县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现场调研督导。
调研组一行深入新罗区适中镇,上杭县太拔镇、蓝溪镇、下都镇等地,现场踏勘了“顶风违建”疑似图斑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实地察看了列入新增违法建筑拆除、复耕情况,并对未处置到位的新增违法建筑进行督促指导。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抓好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的知晓率和依法建房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压实挂村领导、挂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的巡查责任,建立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巡查机制;要进一步加快违法用地处置进度,对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按要求整改到位。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

福建发文!
动真格!

2月21日,《中共中央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

在这份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

明确指出:

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此外,就在上个月

自然资源部最新通报——

今年1~2月,全国共有20个省(区、市)报送了地方主动发现的2020年7月份以后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典型案例54起。
经相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截至3月9日,已有47起整改到位。
近日,自然资源部对这54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

通报指出,2020年7月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电视电话会议以后违法占用耕地新建、扩建、续建或非法***的房屋,均属“顶风违建”。

自然资源部强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刻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充分评估全面彻底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难度,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危机意识,严格落实《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坚决在抓常抓长上下功夫,层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主体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自然资源部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
要及时跟进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整改落实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严格限定整改到位时间。
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地区,要严肃进行约谈,达到问责标准的,要移送有权机关启动问责。
同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农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而在不久前

福建省出台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

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其中明确:

坚决查处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落实《***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严守耕地红线。
对农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零容忍”,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乡(镇)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批后监管,建立健全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巡查机制,强化挂村领导、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的巡查责任。
探索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强化乡(镇)的执法权限和执法力量。
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乱占耕地建房、违反村民住宅建设相关规划许可、擅自改变用途或擅自加盖搭建用于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对存量问题,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分类处置。

此外,去年

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

耕地建房问题的紧急通知》

对我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作出部署

要求坚决遏制农村8类

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对顶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实行“零容忍”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在流转买卖的耕地上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占用耕地违法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以及非法***、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厉惩处。
要强化对乱占耕地建房打击力度,结合“两违”综合治理,对顶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并限期复耕。
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员会和村级协管员,以及现代科技的作用,通过加强日常巡查、举报线索、信访舆情分析、卫星遥感监测等手段,及时发现、制止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现象。

一图get——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耕地

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

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切实保障村民建房的合理用地需求

福建重拳出击!

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坚决遏制违法占地

私搭乱建的歪风!

综合来源:厦门资源规划、东南网

编辑 陈思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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