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网5月20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梅建明)5月19日傍晚6点18时许,南京江宁公安分局麒麟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双拜岗路马高路路口,发生了一起小轿车跟电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希望民警到现场处置。接到报警后,该中队立即安排周边警力赶往现场。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确定了电动车驾驶员没有受伤,随即对事故过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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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经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电动车驾驶员邹某与小轿车驾驶员曹某同向行驶,均由双拜岗路左转上马高路。但在左转弯起步时,双方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员邹某摔倒。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事故发生后,电动车驾驶员邹某主动承认自己骑行电动车驶入快车道的错误行为,小轿车驾驶员曹某也认为自己疏于观察导致事故发生。最终,在民警的现场调解下,双方达成协商,互不追究。
来源: 紫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