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刘女士介绍,当天上午9时许,她和朋友一起开车去县城医院探望住院的老人,由于停车不便,就将车辆停放在距离医院不远处的一院内停车场里。2个小时后,当她返回时,发现前车头被刮了。“当时我还未注意,还是朋友发现的。左侧车头部有几处明显划痕,大灯上也有划痕。好好的车辆被刮蹭,让谁不心疼。”
刘女士告诉沂蒙,发现该情况后,她和朋友赶紧在车辆四周转了一下,并没有发现可疑的肇事车辆,便找来停车场的看管人员,询问对方怎么回事。“这是收费停车场,按理说这种情况停车场方面应该积极配合我们寻找肇事者,谁知现场一名看管人员看过后,却称我的车之前就已经破损了。当时我们双方僵持了有10多分钟,最后其负责人赶到通过调取监控,才确认车是在停车场内被刮伤的。”刘女士告诉,监控显示是一辆白色的轿车离开倒车时剐蹭了她的车,但肇事车上始终没有下来人,随后便离开了停车场。
“虽然拍到了,但监控仪只能看到我停车的位置,无法看清对方车辆。这种情况,我们肯定没法找到车主,只有向停车场提出索赔。但多次沟通,他们却表示,停车场只提供场地停车,停车期间车子受损,他们不负责。”刘女士气愤地说。

随后,根据刘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了该停车场,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停车场内写有“温馨提示”,提醒车主“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车辆保管和保险责任。”“该客户已报警,我们已提供相关证据,将由相关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律师说法
对此,沂蒙特邀律师姜涛表示,本案中,刘女士的车在收费的停车场里被刮碰,除了侵害行为人要承担责任外,收取停车费的停车场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收费单位与车主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收费单位有义务保障车辆安全不受侵害。停车场既然收取停车费,理应提供相对应的管理义务,若停车场无法证明自己履行了监控全覆盖、工作人员按时巡查等管理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人刮碰车主车辆的侵权行为,对于涉案车辆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停车场在向车主赔偿后,可向刮碰汽车的实际侵权人索赔。
沂蒙 赵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