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鸣笛难治?难就对了(鸣笛评论员光明网这一喇叭)

济南发布“禁鸣令”,“剑指”乱鸣笛。
看似雷霆万钧,效果却有些尴尬。
不仅现实中有车主用“惨叫鸡、哨子、扩音器”来恶搞,在网络空间,这一政策也远谈不上广受欢迎,8月17日,有微博发起了关于“20日起济南绕城高速内摁喇叭罚款,你怎么看”的投票。
截至截稿,有129名网友参与投票,其中114名反对,占88.4%,仅有11人表示支持。
而且,本次“禁鸣令”也谈不上“创新”,其实,1999年8月生效的《济南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也曾规定禁止在市区道路上鸣喇叭,一旦违反,将被处警告或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据发布,这一规定2008年1月就已失效,有些司机知道这一规定,但少有人严格遵守。

乱鸣笛真是难治,不难想象,有多少饱受其苦的市民、难行执法的执法者扼腕叹息:这么一个“好政策”,怎么落实起来就这么难呢?

从某种程度上说,难就对了。

乱鸣笛难治?难就对了(鸣笛评论员光明网这一喇叭)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难,这是从全国十几个推广“禁鸣令”效果不佳的经验总结,从技术层面看,这是个十分困难的事,把行车声音纳入治理对象,取证难、成本高。
而且行政逻辑的基本常识来推断,也可认识其难度。
公共管理需要有价值指向,必须紧密贴合公共安全与权利诉求,这俩者必然都高于秩序审美。
即便乱鸣笛带来噪音污染,但相比于交通事故,必然是两权相害取其轻了。
如果为了耳根清净,不惜将汽车的避险工具一刀剜除,即便“禁鸣令”大多留有余地,诸如规定一些“可以鸣笛的情况”“鸣笛的时长”“鸣笛的次数”,但仅看这些引号内的内容,其把控难度与取证难度也可以想见了。

城市问题往往是诸多问题的叠加。
就以城市乱鸣笛为例,可能是驾驶素养、车辆拥堵、道路设计、***车辆争抢路权等等原因所致。
将诸多问题毕其功于一役为“绕城高速以内将成禁鸣区域”,对着城市问题的病灶末端无论如何“出重拳”“下狠手”,解决核心问题并导向施策初衷恐怕也是困难的。
城市管理不是一道道命令叠加之后就自然呈现海晏河清的理想景观,相反,在一道禁令之外,更是大量的行政的常识性、基础性工作,需要长远施策的耐心,需要对个体权利的尊重与平衡,需要施策的充分论证与理性空间。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公共管理,“难”才是常态。
中国社会发展至今天,其丰富细节与纤微脉络,早已不是“快刀斩乱麻”就可以达致从整齐划一、秩序井然的审美状态,这背后,必然是对各项权利小心翼翼地甄别与权衡。
所以,当济南遭遇“禁鸣令”深感困难,或是别的城市“禁鸣令”难见成效,或是这“令”那“令”都深感艰难困苦,其实不必感到委屈,城市管理需要的是绣花功夫,使劲一榔头锤下去,力气使得再大,不见效果也很正常,这背后种种复杂繁琐、短期难见赫赫政绩的工夫,才更见公共治理的含金量。

公共治理无易事,更无小事,想通过行政命令导向文明景观,需要春风化雨的涵养,单纯使劲鸣笛,效果恐怕是欠佳的。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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