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晚上11时许,汨罗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其于当晚9时许晚停放在建设东路某银行停车场的汽车玻璃被砸,车上现金和烟酒被盗。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往案发现场进行侦察,办案民警仔细查看案发时间段附近的监控视频,围绕案发现场仔细梳理分析、全方位侦查研判,嫌疑人赵某某逐渐浮出水面。
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指认现场
10月12日,民警在某餐馆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抓获。据赵某某交代,他与犯罪嫌疑人张某(已到案)骑着事前准备好的摩托车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他负责望风,张某用工具砸开小车后玻璃后,盗窃车内财物,车内财物两人平分。除此之外,两人今年还用同样手段盗窃两台小车车内财物,赵某某在平江盗窃4台摩托车。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示:请广大车主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切勿将贵重物品留放在车内,停放车辆时,请尽量选择有人看管或监控覆盖的正规停车场,不要将车停放在偏僻路段或者无人看管的地段,如遇被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一审:柳勤进
二审:游 岚
三审:张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