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20时30分许,宜丰县公安局潭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潭山镇堆下村沿街一个两间店面的装饰材料店着火了,请求民警帮忙扑火。
火情就是命令!
潭山派出所值班民辅警立即带上灭火器,赶往事发地点。因为火势太大,装饰材料店店主已经已经无法靠近,用钥匙开卷闸门。民警一面联系潭山镇政府,请求宜丰县中航环卫公司派出洒水车支援;一面冒着大雨,立即从周围群众家借来铁棍和镐头,打开卷闸门,方便灭火。
民警开着警灯,用警车分出一条路,维持交通秩序。顾不上个人安危,和潭山镇政府、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宜丰县中航环卫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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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两个小时的紧张扑救,明火被扑灭。民警配合消防救援大队人员,对可能引起复燃的地方进一步清理。事后经过调查和现场勘察确定,这是一起因电动车充电短路而引起的火灾。
在此次救火的过程中,潭山派出所民警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庄严履行了一名人民警察的光荣使命,彰显了警民协作的典范,不顾危险,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摆在首位,临危不乱、指挥有序,最终将损失和安全风险降到了最低,他们的英勇和无畏也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称赞。
来源:江西政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