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好看”加装尾翼 结果被处罚后拆除(机动车白塔尾翼登记车身)

据车主常某某自述,自己加装尾翼是因为“觉得改了车会更好看”,没想到会被处罚,更没有想到会被举报。
最终,白塔大队依法对常某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给予其罚款400元的处罚。
同时,白塔大队责令常某某将车辆恢复原状。

交警提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发生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车架、改变使用性质等情况的,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男子为“好看”加装尾翼 结果被处罚后拆除(机动车白塔尾翼登记车身)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有上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车主必须将车恢复原貌,在恢复前不得办理任何车辆相关业务。
若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则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来源:辽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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