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名残疾人
她网购了一辆电动轮椅
某一天凌晨3时许

放在屋内的电动轮椅突然起火
行动不便的王女士被烟雾呛醒
接到报警后
消防救援大队赶至现场
及时扑灭火情
火灾导致王女士身体多处烧伤
屋里多数物品受损
事故发生以后
王女士被送往医院治疗
事后,消防救援大队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电动轮椅电池组故障引燃轮椅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事故发生时电动轮椅未处于通电状态。
王女士出院后,2023年2月,她一纸诉状将电动轮椅生产厂家、电动轮椅的电池生产厂家、电动轮椅商家告上了法院索赔,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以及各项经济赔偿损失,共计34万余元。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证据,以及火灾事故认定书载明该案火灾是电池故障引起的,且事故发生时电池未处于通电状态。因此,可以认定厂家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引发火灾,造成了王女士的受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涉案轮椅的电池生产厂家在生产时,未选用符合质量要求的电池进行组装,也应承担侵权责任;电动轮椅商家在销售涉案轮椅过程中,未严格把控商品来源,亦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经核算,王女士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费用,共计23.8万多元。今年1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电池生产厂家、电动轮椅生产厂家和电动轮椅商家对上述损失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电池生产厂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根据火灾事故原因确认,是电池自燃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电池自燃的原因有可能是产品缺陷,也有可能是人为因素。本案中电池生产厂家并未举证证实火灾场地内还有其他公司生产的电池产品,事故发生前也没有其他人为因素导致电池自燃原因存在,唯一的原因是电动轮椅电池自身存在产品缺陷。因该产品缺陷自燃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给王女士的财产造成损害,电池生产厂家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二审维持了原判。
电动轮椅
作为老年人、腿脚不便人群的
代步主要工具
电池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也引起了使用人群的关注
相关案例
2023年8月17日6点20分左右,浙江余姚一男子坐着电动轮椅车吃早餐,电动轮椅后背的电池突然冒出浓烟,并伴有爆炸声。早餐店主快速将男子扶到一边,电动轮椅火势迅速增大。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将明火扑灭,整个轮椅已被烧成空架子,所幸无人员受伤。
阿消提醒
如何预防电动轮椅火灾?
充电时的安全该怎么保证呢?
一起来了解
避免使用便宜劣质的杂牌电池和充电器
在正规渠道购买,不要选购价格过于低廉的电动轮椅,配置杂牌的电池和充电器,性能会不稳定,容易出现电压波动、过热的问题。
避免电池过度充电所谓电池过度充电,一般指的就是电池充电时间过长,电池内的电量过多,持续发热产生的热量会破坏电池内部,从而损坏电池结构,减少电池使用寿命。
避免私自改装电动轮椅不要擅自改装,因为擅自改装的部件可能会改变电动轮椅原有的电池系统和参数,导致电池和电动轮椅不匹配,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定期检查电池电动轮椅的电池要定期进行检查,使用时间比较久的话,电池会老化,容量下降;如果发现电池明显续航变短、充电时间变长,就及时更换新电池。如果发现电池出现鼓胀的现象,哪怕还没老化也要及时更换。
来源丨极目、湖北消防、宜昌消防、广东消防
编辑丨黄峻楠
校对丨章杰飞
审核丨王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