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陋的食堂大门
今年 元月6日,我去黎平肇兴镇井兄寨摆摊被人勒索了后,我回到我的住处。我给我的老乡讲了我的经过之后,老乡们都为我抱不平。更有人叫我去肇兴派出所追回被勒索的钱。
肇兴寨
元月8日那天,我来到肇兴派出所。派出所有一个小民警接待了我问我有什么事?我讲我要报案。我讲述那天事情发生的经过,并呈上我报案的材料。小民警仔细地看了我报案的材料,并询问我,他们硬是从你手里强夺2880元吗?(1000元我支付给修大门的师傅)
我报案的材料
我辩解道,我不出钱他们不准我回家,我和他又不相识,我为什么要给他这么多钱,这难道不是敲诈,勒索。这时有一个年纪稍大的民警过来了。他好像知道我那天发生的事情。他说“是井兄寨车棚刮了食堂大门的事情吗?唉,那钱是你愿意出给他们的,今天才来报案是没有用的”。
我听了这个民警的话,气不打一处来,并怒怼道:“对于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那个愿拿出那么多钱,那些被敲诈被勒索的人那个不是自已乖乖的把钱拿出来的。最后才报案到派出所的。”这时另一民警发问我今天报案的目的是什么?“我要追回我被敲诈的2880元钱”,我回答。
这时又来了几个民警,他们在商量着他们的计划。最后有两个民警决定带我去井兄寨找收我钱的年轻人,并无奈的说道可能难追回你的钱。
我听他们这么一说,我决定不去了,因为去也无用那又何必呢!
两民警见我这样劝我道试一试,因你把钱转给他们了,要一一把钱追回确实有点难。因为这是属于经济问题。于是我和两民警开警车来到肇兴井兄寨。来到食堂的大门口。我给他俩介绍那扇被我弄坏的大门。其中一民警用手机把这食堂一一拍下来。另一民警询问是谁要走我的钱。我把微信转账给他的收据给民警看,上面有收款人的姓名。
“ 哦,这个人,在派出所对面开副食店,我们下去找他”。
我们又返回派出所,在派出所马路对面有一个春花便利店就是那个人开的。
派出所的人叮嘱我,我们只能协助你和他协商,防止出现什么暴力事件。看民警这样说,我知道这个是徒劳的,出事那天我和他协商一整天,又苦苦哀求他让他放过我都无动于衷。今天又去给他协商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我走进他的店门,他友善地给我打招呼。两民警也跟着走进店里,他也友善地给他们俩打招呼。看到他们非常熟悉的模样,我当时转身就想离开。被俩民警叫住问我怎么了?我给俩民警讲你们都这么熟悉了,难道你们还肯为我讲话?俩民警当时很生气。他们说我们实事求是,不存在帮谁的忙。俩民警就站在店门口也不插话看我和那年轻人争论。那年轻人一口咬定碰坏集体食堂大门不吉利。大家可想而知会有什么结果吗?
我又返回派出所,我要民警帮我出具一份处理结果单。我的意思是今天我到派出所报案,不管什么结果都要给我出具一份回执。民警支吾着不肯,其中另有一民警又转身去对面便利店和那老板商量着什么?
民警转回派出所后对我说,他们村的村规规定,损坏集体的东西(如寨门,鼓楼,食堂等)要负一定责任,并要给村民一定补偿。又给举例他们附近几个寨一些事例。
到了这个时候我知道想找回我的损失几乎是不可能了。我只认为自己倒霉。但我觉得村规应该也有一个底线,不要一点小事就搬上村规或封建迷信来勒索敲诈。应该也要达到一定限度。并且你把我的钱要去了,也不给我一个什么合理的证明字据。
最后民警问我,“你说你早支付了修门的钱,他们也答应了只要修好大门就没事了,那你为什么还赖在他们村不走呢?如果你趁早离开了那就没事了。那他们也不会去你家要钱了。”
这句话正 戳 到我的痛处。是啊!
如果我趁事平息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就不会惹出这么多事端来。民警也怜悯地看着我说“你可能从末经历过这类事情。”
我知道再僵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因此我无奈而又不甘地离开派出所。
这篇文章在头条草稿里差不多有好些日子了,我原不想发出来。但事情的经过仍历历在目,仿佛有不吐不快的感觉。通过这次遭遇,使我清楚地认识到碰到任何事情都要理性地去应对,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