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张某承揽了东方小区的树木养护工程,沿着小区围墙开始修整枯枝。围墙的外面恰好停放着原告吴某的轿车。随着张某的修剪,枯枝越来越多,只听“砰”的一声,张某踩在梯子上探头一看,落下的枯枝将吴某汽车的前挡玻璃砸了。双方当即都报了警,因为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吴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其更换前挡玻璃及贴膜的损失共3200元。
张某在法庭上认可玻璃更换费用,也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但对于贴膜损失只肯承担一半。同时,法官也批评了吴某随意停车的行为,吴某也接受了张某的道歉。经调解,张某当庭赔偿吴某2500元,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有车族,车辆被树木砸坏、划伤,分人为或是自然不可抗力。若是人为,车主可直接与侵权人协商解决;若是自然灾害,有证据证明管理不力的,可要求园林管理单位或是树木负责部门进行索赔。当然,若爱车投有车损险的,也可在保险理赔完毕后,再向相关部门申请剩余部分的索赔。(小波 高妍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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