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制动!电动三、四轮车如何“刹车”?(四轮交警城区国标非标)

全媒体 王恬

掌上咸宁发布

近年来,我市非标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严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强制制动!电动三、四轮车如何“刹车”?(四轮交警城区国标非标)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加强电动车综合治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事关城市文明出行和整体形象。
自7月6日起,我市在城区开展了电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车辆大多是“三无”

6日中午,在温泉中心花坛,市交警支队城区大队的交警正在给非标三轮、四轮车车主发放非标电动车实施限行管理的告知书。
并对因私自改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违规电动三轮车进行查处。

“您的车加装了雨棚让车辆行驶非常不安全,为了您的安全考虑,需拆除后才能上路。
”交警说。

经交警查验发现,该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内无法查到,同时,该车也没有整车出厂合格证,车主未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属于三无产品。

交警向这位市民解释:“车辆没有出厂合格证,它的安全性能不能得到保证,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很可能在行驶中失控、侧翻,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非常不安全。
而且,假如出了交通事故,没有交强险,理赔起来需要自己承担,代价很大。
”这位市民听了交警的劝告,感到后怕。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中的摩托车,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中的汽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需要悬挂机动车号牌、持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说。

跟随着交警在城区巡逻检查,发现这些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聚集较多的地方除了温泉中心花坛之外,还有城区一些背街小巷、学校等人流量密集的地方。

走访发现,这些三轮、四轮电动车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都随意停放在街边。
在马路上,不管是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这些电动三、四轮车横冲直撞,完全不顾交通法规。

采访中,私家车车主对电动三轮、四轮车满街乱窜颇有怨言。
“出门在路上开车也要躲着电动三轮车,因为这些车没有保险,就算是电动三轮车违规发生了事故,往往也是电动三轮车受损较大,要由我们叫保险来理赔。
”私家车车主冯女士说。

发生事故危害大

为何要对电动三轮、四轮车进行整治?

近年来,由于电动三轮、四轮车具有方便、快捷等特点,在我市主城区出现大规模的使用情况。
据统计,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478147辆,而电动三、四轮车的保有量呈现逐步增多的趋势。

无序的增长,加剧了城市拥堵,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呈快速上升态势。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驾驶电动三轮、四轮车存在以下重大安全隐患:

危害一: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电动三轮、四轮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他们也认为自己驾驶的为非机动车辆,无需进行任何安全驾驶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路上行驶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采取措施不规范,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同时还存有随意调头、行驶快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

危害二:扰乱正常秩序。
电动三轮、四轮车体积大,且经常出现在学校、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危害三:易发生交通事故。
一些电动三轮、四轮车安全技术标准较低,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而且速度较快,在违法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
电动三轮、四轮车违规载人更危险,当车速过快时,遇到紧急情况,如果操作不当,很有可能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危害四: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市面上大多数电动三轮、四轮车均未列入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登记、上牌,也无法购买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难以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损失。
同时,若此类非国标电动三轮、四轮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且构成主要责任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介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全市共发生涉及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270起,如果换算成事故发生率,电动三、四轮车的事故发生率高达千分之三,比机动车事故率的3倍还要多。

重拳出击铁腕治

“你好,请把车靠边停一下,出示一下驾驶证和行驶证。
”连日来,在城区各大十字路口看到,执勤交警正对经过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进行检查,对违规车辆进行查扣。

“从去年12月中旬开始,我们大队就在城区开展了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工作。
对于首次违反的车主进行教育引导,二次违反就会依法处罚。
”城区大队副大队长任华强说,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已成为交通执法检查的常态对象。

“我们希望通过常态化整治,让市民对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做到‘三不’,不驾驶、不购买、不乘坐。
”任华强表示,执法检查不是目的,通过执法检查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才是根本。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决定于8月5日起,在我市中心城区对三轮四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实行限时禁行管理。

禁行车辆: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能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

禁行区域:岔路口—温泉路—月亮弯路—麦笠山路—咸宁大道—金泉弯路—十六潭路—长安大道—文笔路—永安大道—银泉大道—咸宁大道—贺胜路—岔路口以内的城区道路,禁行区域均包含本道路。

禁行时段:在禁行区域内,每日7时至22时。

法律责任:凡驶入禁行区域的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三轮四轮电动车,将予以暂扣。
对拒绝或者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是全市的统一行动,对创建文明交通、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目前他们还是舆论造势,宣传单先分发给车主以及销售者,让他们先学习并明白自己的行为是违反了法律,这样再执法就有据可依。

据了解,市交警支队将依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以更扎实的举措、更人性化的方案,推动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实现长治长效。

责编:丁婉莹

编审:向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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