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20时许,清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清丰县城关镇雷某瑞报警称:5月24日下午,停放在孙庄社区北停车场一辆电动四轮车被盗。6月11日晚,清丰县城关镇汇金城小区一辆大阳牌电动四轮车被盗,价值两万余元。经调取相关信息获悉,两起被盗电动四轮车案作案手法、作案特点相同,作案人为同一伙嫌疑人,侦办民警随将两起被盗案并案侦查。经多次案件研讨分析筛选,锁定王某林(男,31岁)、张某丽(女,29岁)涉案。6月18日,民警在范县警方协助下,在范县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林、张某丽抓获。经讯问,两人对盗窃电动四轮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经审讯,带破濮阳市华龙区电动四轮车被盗案一起,追回被盗电动四轮车三辆。
6月7日凌晨1时许,清丰县高堡乡唐某某停放在本村的五菱宏光面包车被盗。接到报警后,清丰县公安局迅速组织人员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经分析研判,锁定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的杨某某(男,37岁)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19日晚21时许,民警在石家庄市栾城区将杨某某抓获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交代了自己盗窃五菱宏光面包车的犯罪事实。经侦查,公安机关在栾城区某物流园抓捕杨某某过程中,杨某利(男,33岁)在明知杨某某是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给杨某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匿。6月19日,杨某利被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林、张某丽、杨某某、杨某利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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