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2021年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育学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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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国标代码:

12928

办学性质:非营利性民办本科高校

学历层次:本科、专科

学 制:4年、3年

网 址:http://www.qvtu.edu.cn

校 址:(晋江校区)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大学路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坪山路225号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前身为泉州理工职业学院,于1986年开始办学。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复正式升格为本科高校,2019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是全国首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校。

学校现有7个二级学院30多个本/专科专业,涵盖汽车、机械、石化、建筑、设计、财经、商贸、教育等专业群,建有福建省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等13个省市科研平台,获批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省级孵化基地、省级创业园、省级众创空间等19个省市创新创业平台,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强,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连续两届荣获“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三年一届)。

学校主校区位于中国品牌之都——晋江市,全国县域经济排名前5,产业经济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拥有国际机场、高铁动车、码头;学校地理位置优越,接壤沈海高速公路,毗邻高铁晋江站,爱拼敢赢的晋江精神为学校的发展、毕业生就业创业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三条 校训、培养目标

校 训:忠诚、勤奋、创新、奉献

培养目标:健康长寿心灵美、就业创业能力强、造福社会贡献大。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负责招考工作,贯彻相关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章程和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以及招生宣传、网上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具体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监督、投诉电话:0595-22545888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第六条 我校2021年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男女比例不限。因为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汽车服务工程技术、油气储运工程、学前教育、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建筑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以上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的体检条件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有关规定我校实施自主定价,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本科专业:汽车服务工程技术、油气储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应用工程、软件工程技术、建筑工程、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学前教育、休闲体育专业学费为20000元/年/生;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专业为22000元/年/生。

专科专业:所有专业学费均为9800元/年/生

第九条 住宿费:六人间1400元/学年(泉价〔2015〕 47号)

第十条 代办费(书籍资料费等):详见《新生入学指南》通知,采取预收制,毕业前结算,多还少补。

第十一条 退费标准:参照2019版《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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