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相关介绍(一)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和基本原则。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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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与制度。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三)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原则。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行使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四)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责和相互关系。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全国性的重大事项,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对全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