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专业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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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
1460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编:2768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日照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山东省首批12所高职教育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院校、单独招生院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日照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创业培训基地,智能电梯工程实训与鉴定中心、豪华邮轮仿真实训中心列入山东省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消防工程实训中心政校企一体化建设列入“日照市创新种子项目”,是“中国十佳高级船员教育学校”、“航运在线品牌校”、“船员最信赖的学校”,已与200多家中外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
拥有完善的办学条件。规划用地1200亩,现已建设使用484亩,建有2个国家海事局达标考试中心,8个基础实验室、45个专业实验实训室,校内实训中心4个,校外实训基地20个。360°全视景航海模拟器是目前山东省装备的第一台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船舶操纵模拟器,智能电梯工程实训与鉴定中心列入山东省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拥有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25人,副高以上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中23%以上的教师属“双师型”教师。拥有日照市高层次创新人才一名、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库专家成员一名。
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牵头编写了《山东省船舶水手与机工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参与完成了《航海学》《船舶结构与货运》等多部教材编著任务;
校企合作深度融合,毕业生就业得到充分保障。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专业,与招商局、中远海、长江航运集团、中国能源船舶、北京华洋海事中心等央企和香港明华、香港华林、海宏轮船(香港)、歌诗达、新加坡OCEAN TANKERS等外企以及日照港、岚桥港;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酒店管理、电梯工程技术、消防工程等专业,与海尔、海信、蒂森电梯、奥的斯电梯、山东钢铁、日照钢铁等名企,都建立长期的就业合作关系。
推行“双证”教育。学院建有培训项目齐全的培训中心,使学生在接受学历教育的同时,取得职业资质证书,毕业即可上岗工作。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立足日照,服务全省,辐射全国,围绕培养适应经济社会融合发展需求的高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优质一流的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一条2020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总数为 12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总数为66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具体分十八个专业:
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