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6、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报告厅LED大屏显示系统建设项目
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2023-07-354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报告厅LED大屏显示系统建设项目一项(详见磋商文件)
4、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3年
6、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7、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伍拾万元整(¥500000.00);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2024年1月3日至 2024年1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5:00 。
特别提示∶详细公告请微信公众号搜索“投标汇”进行查询报名。
投标汇,会投标,实时更新全国招投标采购信息平台,向用户提供招标、中标查询、招标订阅、拟建项目获取等服务。由126家招标机构联合推出,已帮助百万用户获得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