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冻结资金返还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我县局对冻结的涉案账号进行梳理,发现一项符合返还的涉案资金,现依规对该涉及返还的涉案账号进行公示:
返还银行卡:62146959

持卡人: 赵星博
接收银行卡:62106544
持卡人:姚雪秀,返还金额:54418元
返还银行卡:62288476
持卡人:宋庆水
接收银行卡:62250018
持卡人:李高群,返还金额:38279元
返还银行卡:62172048
持卡人:周康
接收银行卡:62210754
持卡人:潘宁,返还金额:30000元
返还银行卡:62263192
持卡人:戚星星
接收银行卡:62316357
持卡人:李燕,返还金额:27570元
返还银行卡:62258798
持卡人:金新涛
接收银行卡:62288679
持卡人:钟春兰,返还金额:22830元
返还银行卡:62178334
持卡人:邢海梅
接收银行卡:62280566
持卡人: 郭元虎,返还金额:8788元
返还银行卡:62308602
持卡人:顾燕君
接收银行卡:62280566
持卡人: 郭元虎,返还金额:6996元
返还银行卡:62305021
持卡人:李香华
接收银行卡:62286773
持卡人: 胡淑惠,返还金额:2786元
返还银行卡:62172417
持卡人:刘火申
接收银行卡:62288679
持卡人:钟春兰,返还金额:1500元
返还银行卡:62288718
持卡人:黄文福
接收银行卡:62286773
持卡人: 胡淑惠,返还金额:1003元
返还银行卡:62305370
持卡人:李洪华
接收银行卡:62286773
持卡人: 胡淑惠,返还金额:802元
返还银行卡:62306173
持卡人:薛潇琳
接收银行卡:62286773
持卡人: 胡淑惠,返还金额:760元
返还银行卡:95582228
持卡人:李雪芬
接收银行卡:62174603
持卡人: 李艳华,返还金额:675元
返还银行卡:90030924
持卡人:何庆国
接收银行卡:62286773
持卡人:胡淑惠,返还金额:460元
返还银行卡:62125897
持卡人:梁先彬
接收银行卡:62286773
持卡人: 胡淑惠,返还金额:122元
公示期限为三十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上林县公安局办理相关事宜。特此公告。(联系人陈警官,地址:上林县大丰镇城西街2号,电话0771-5222052)
上林县公安局
2022年9月22日
来源:上林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