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面积大于120平米的设两樘疏散门,两门距离应大于5米。
2.商户内部最不利于疏散点位距门距离不大于15米。
3.室内布局不得阻碍门的通行。

吊顶
1.吊顶内排烟防火阀、空调室内机、空调水阀、消防阀门、风机盘管检下方安装处的天花吊顶均需开600600mm上人检修口。
2. 楼板上不得随意打孔、打洞,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贯穿楼板;吊顶采用A级材料。
3.安装屋面设备时,不得破坏屋面防水层、隔热层及主体结构。
4.吊顶龙骨(禁止使用卡扣龙骨)必须用∅8mm以上吊杆挂上楼板底,(主龙骨宽度不得小于60mm,厚度不得小于1.0mm,间距不得大于800mm。副龙骨宽度不得小于500mm,厚度不得小于0.6mm,间距不得大于300 mm。)
5. 重量超过3kg的灯具、水管、风道等及有震动的设备应直接吊挂在结构板上,与吊顶体系分开。
6.大面积吊顶需每隔12米在主龙骨上部焊接横卧主龙骨一道以加强主龙骨侧向稳定性,焊接点应涂刷防锈漆,也可螺栓连接。
7.吊顶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型钢构件应进行防锈处理;焊接点应补防锈漆;龙骨及配套吊杆为镀锌构件。
暖通
1.空调末端设备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进行申请。风机盘管必须加装回风箱,并带有过滤网。更改后的空调配置不得大于原有配置功率和水流量。
2.新风系统不得另行增加出风口,不得随意驳接。 空调回风口与出风口须大于2000mm。
3.原有风管不得改动,如需增加风口必须满足送压要求,并且增加风口不得造成送风不匀、减小,如需增加软管风管,其单根长度不得超过1m,且需有相应保温措施。
4.分体空调室外机必须安装在屋顶指定位置,不得破坏防水层、隔热层,基础须有避震装置,出外墙管道须有防雨水倒流坡度。自行改造、安装的通风空调管道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空调管道须采用非燃金属材质,若选用非金属复合风管板材,管道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具有保温性能的风管内部绝热材料应不低于难燃B1级。风管制作所采用的连接件均为不燃或难燃B1级材料。
强电
1.电线应使用低烟无卤型B级阻燃线缆(WDZB):消防负荷采用低烟无卤型B级(WDZBN)耐火电线/导线;其他负荷选用低烟无卤型B级阻燃电线(WDZB)。导线管须使用金属镀锌管。
2.电箱离地1.5米以上,插座300mm,配电箱前600mm不允许有任何遮挡物;电箱必须安装在A级以上不燃材料墙体上,配电箱内张贴系统图。
3. 厨房内所有插座均为防爆防水插座;不停电设备需接到不间断电源。库房内不允许有插座电源,使用照明灯只允许用防爆灯;灯具须使用低温型灯,不得使用高发热灯具(射灯、金属卤素灯),须使用LED光源灯具。
4. 照明回路空开不大于10A,每个照明支路不能超过15盏灯,电流不超过5A。厨房插座每个支路不能超过五个,经营区(餐饮)插座每个支路不能超过十个,每个支路带漏电保护功能。照明线径不小于2.5mm2,插座线径不小于4mm2。
5. 室内布线必须采用金属管敷设,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管壁厚度不小于1.0mm,各类导线应分别穿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或交流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道中)。三相五线制配电负荷应尽量均匀分布。
6.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采用单独供电回路。
喷淋、消防
1.仓库内必须加装烟感和喷淋设备; 厨房高温区必须采用93度喷淋头,其他区域如冷菜间、面点间等区域须使用68度喷淋。
2. 格栅吊顶必须设置上、下喷淋头,下喷淋头安装集热罩,烟感置顶安装。
3. 在消防探头、烟感器、消防栓、配电箱、电表前以及消防卷帘门的0.5米以内不能设计为吊饰、高橱或货架遮挡上述设施,影响其使用。
4.喷头选型符合要求(高于环境温度30℃:厨房后厨热加工操作间和外橱窗内喷头动作温度为93℃,其余喷头的动作温度为68℃)。
5.宽度大于1.2米的风管下应增设喷头。
6.喷头间距布置合规(中危Ⅱ级:正方形布置间距3.4米;矩形或菱形布置间距3.6米;一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为11.5平方米;距墙小于1.7米)。
7.顶棚/地面/隔断应采用A级;墙面/固定家具/装饰织物不应低于B1级;其他不应低于B2级。
8.使用的装修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审核相关材料的消防检测报告、检测证明、产品合格。
9.房间被隔断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1只点型感烟探测器。
9.点型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给排水
1.管材为PP-R,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管材为塑料管时,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2.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污染的地方,表前与阀门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
3.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满水5分钟,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分钟,液面不降,无渗漏为合格。
4.排水管道坡度不小于3.5% 。
5.餐饮设备引出的排水管道,加装三级隔油池,不得与污水管道直接连接。
6.所有带压力的管道,不应暗敷地面。
厨房
1. 厨房区域与餐区防火分隔必须实墙砌筑到顶,厚度为20cm,耐火极限2小时,不允许有明档出餐口,厨房通道的门采用甲级防火门。实墙长大于5米需做构造柱并向两侧墙体植入钢筋,墙高于4米的需在1.8米高部位做钢筋圈梁。
2.餐饮商户,烹饪设备需配备高温自动保护装置,且存在煎、炒、烹、炸等涉油热加工的区域,均应安装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并能正常运行。主排污口须设三级不锈钢隔油池,不得与污水管道直接连接。排水口使用不锈钢型材料制作过滤网口,且必须固定不能拆除。
3.在餐饮区内设置厨房或其它使用水区域,必须采用SBS(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柔性防水材料做防水处理;防水层的边缘收口部分应沿墙基向上延伸至1200mm以上。闭水检测要求做存水试验:餐饮区内厨房存水48小时不渗漏。
4.排油烟机、补风机、油烟净化器及风管,油烟净化器采用经市环保局认可的产品,净化效率要求在95%以上 风机安装时必须采取适当的减震措施。根据油烟风机功率设置厨房补风。
5.排烟管道使用不锈钢满焊,不应使用镀锌铁皮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