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 黄龙波 张磊 郧阳融媒 时玉林)绚丽多姿的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实物见证。
近日,十堰发布全省首例古建筑类司法保护令,以法治护航文物更好地“活下来”“传下去”。
前不久,郧阳区人民法院联合郧阳区文物事业发展中心,来到胡家营镇冻青沟村,在冻青古建筑外围竖立标牌,对该院作出的冻青古建筑《司法保护令》予以公告。
冻青古建筑是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庆畅园、杨泗庙、娘娘庙等文物点为清代古建筑,距今有190年历史,是鄂西北山区古代聚落民居与宗教建筑的典型代表和实物遗存,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
郧阳区胡家营镇冻青沟村党支部书记李刚介绍,2009年,郧阳区文物局来村进行文物普查,发现了这个古建筑,还入选了省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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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冻青沟村入选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近年来,随着通往集镇的沿江路开通,冻青沟村的古建筑群开始小有名气。
然而,路通了、人多了,也给文物保护工作来带来了新的挑战。
郧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卉表示,2020年,区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区法院也邀请3名省级文物保护专家对冻青古建筑的保护状况进行评鉴,并提出了合理化的修复建议。
2022年,经过一年的修缮,冻青古建筑恢复了文物原有的风貌。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冻青古建筑的预防性保护,郧阳区人民法院发布司法保护令,提出了明确禁止事项。
郧阳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青华表示,发布司法保护令是针对相关法律规定和文物保护需求,明令禁止一些对文物的破坏行为,采用这种方式探索对文物的前瞻性保护,使这些文物传下去、保护好。
十堰市郧阳区文物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刘全军表示,司法保护令的发布对文物监管部门起到促进作用,对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也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