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赔偿?(阳台高空砸伤赔偿玻璃)

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去年下半年,

市民崔先生的车,

谁来赔偿?(阳台高空砸伤赔偿玻璃)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停放于其所住小区两幢高层住宅中间的道路边时,

被住户张先生家阳台的玻璃砸到了,

导致车辆前挡、后挡玻璃开裂,

十个面板有不同程度的凹陷、刮痕,

另有天窗玻璃裂痕、右前门装饰金条凹陷等损伤。

最终发生维修费9240.16元,

第三方车损估价费435元,

交通费320元,

共计9995.16元。

事故发生后,

张先生认为崔先生的车辆未停放在车位上,

且占用了消防车道,

在客观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而且在发生事故后,

崔先生也未曾与其联系协商确定本次事故车辆受损范围。

张先生认为仅凭崔先生自己提供的维修费用清单,

不能够确认所有的损害都是由本次事故引起的。

张先生不愿进行赔偿。

法官审理后认为,小区是所有业主的家,高空坠物致损实在太过危险。
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在本案中,崔先生的车辆违规停放在消防通道上,增加了车辆受损的概率。
如果崔先生能够将车辆停放在地下车库,或许本次事故也就不会发生。
所以在本案的调解过程中,张先生也相应地降低了部分赔偿责任。

另外,崔先生车辆所停放的位置一般也是监控死角,如果能够由小区监控记录车辆受损经过的话,在同等情况下或许能够更有力地支撑崔先生的诉讼请求。

本案最终在法官调解下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张先生也赔偿了崔先生7500元。

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

高空坠物事件也时有发生,

那么该怎样预防高空坠物呢?

高空坠物主要有三个来源,

一是建筑物外墙以及广告牌、灯箱等;

二是高层居民的随手丢弃物;

三是阳台放置物。

由于物体从高空坠落产生的冲击力,

与其重量、硬度、坠落时间成正比,

高度越高、质地越坚硬,

接触面越小,造成伤害就越大。

测试结果表明,

一枚普通鸡蛋从8楼落下,

就能够使人头皮破裂;

从18楼落下,就能砸破头骨;

从25楼落下,就能够致人死亡,

高空坠物所带来的破坏力可谓惊人。

★ 为预防高空坠物伤人,一方面,社区、物业等方面要充分履行宣传教育的义务和监督管理的责任,减少发生高空坠落的安全隐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定期对老旧楼体外墙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在台风季或大风天气来临之前,商家店铺及广告经营公司要提前仔细检查广告牌匾、玻璃拉门以及在室外设置的其他物体是否容易被风掀起、吹翻并进行加固,以防万一。

★ 另一方面,为避免高空坠物伤及自身及他人,市民也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教育、制止他人不高空抛物;

②在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③定期检查自家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

④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因天气等外因发生高空坠物;

⑤大风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摆有杂物及有悬挂物的居民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以免发生意外;

⑥在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伤人。

【太报融媒体:肖朋】

【编辑: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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