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味渐浓
烟花爆竹的买卖又多了起来
大家都知道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但有人就心存侥幸
结果……
根据玉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1月17日,玉林市公安局大塘派出所民警联合玉州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执法人员在城北街道佛子山路口联合执法,设卡检查过往车辆。
15时许,执法人员查获一辆五菱货车,车上有成品烟花30件。现场了解得知,驾驶员陈某(男,38岁,陆川县人)没有合法运输手续,民警随即对他进行传唤并扣押车上的烟花爆竹。
经询问,陈某称,这些烟花爆竹系从兴业县卖酒镇购买,准备给过年时燃放。目前,陈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其实,前段时间
在北流和陆川
已有人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被拘留了
北流市今年首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2020年1月2日15时30分,北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获悉,有一辆外地车牌五十铃厢式货车正从玉林市玉州区运输一车烟花爆竹到北流销售。
该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前往该车必经的行驶路段进行查缉。但当民警到达查缉地点时,嫌疑车辆已驶离预设的查缉点。民警继续追踪嫌疑车辆。16时20分,民警发现嫌疑车辆行驶至北宝二级公路龙安上坡路段。民警抓住车辆减速行驶的战机,立即拦停该车辆责令司机配合调查。
经查,该司机驾驶的桂MX41XX五十铃厢式货车车内装有成品烟花爆竹32个品种,共427箱,价值30000元,驾驶员韦某煌及随车人员黄某明未能出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属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目前,韦某煌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北流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陆川县今年首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2020年1月3日,陆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举报:陆川县马坡镇有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请求出警查处。
接到报警后,该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前往陆川县马坡镇,分别对往玉林方向、陆川方向、马坡镇方向等多个路口进行布控,对厢柜式货车重点盘查。办案民警在对一辆白色的厢柜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要求司机打开厢柜,司机却以钥匙在老板手中、不知道车上装什么、我只是司机等为借口,企图蒙混过关,办案民警立即提高警惕,对司机进行劝说,请司机配合检查,如若不然,后果自负。司机见无计可施,便拿钥匙将厢柜打开,满满一车的烟花爆竹出现在办案民警眼中,而司机的头也低了下来,民警将其传唤至办案中心。
经查,司机翁某清,系江西省上饶县人,在明知运输烟花爆竹须经过公安部门审批,私自运输是违法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他还是决定铤而走险。
目前,根据运输烟花爆竹相关条例和法规,陆川县公安局依法对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翁某饶行政拘留,并对其运输的烟花爆竹予以依法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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