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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兰州市听众陈先生反映说,自己在兰州津轮商贸有限公司挂靠了一辆货车,今年因为要回老家就业所以要把车从公司提出来,可是挂靠公司告诉他,提车就必须要交纳额外的“提车费”,否则就不能提,并且无法解除与公司的合同,陈先生想知道这项收费合理吗?车又该怎样才能提出来呢?对此,在节目中联系到了兰州津轮商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可是负责人却以签订过合同,合同中有这一项规定为由,拒绝的采访。随后,也是看到了车主陈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间并没有“提车费”这一项规定,那么,挂靠公司收取“提车费”是否合理?张瑾联系到了兰州市运管局运输科,张科长也带来了详尽的答复: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张科长说,根据去年兰州市城运处、工商局、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工运输企业车辆靠挂指导性意见》规定,任何车行以及挂靠公司都不得向车主收取“提车费”这项费用,并且针对这类“乱收费”行为,兰州市运管局运输科已经从去年开始对挂靠公司进行了整治,但由于车行数量非常多,外地老板承包车行的现象存在普遍,所以目前整治还在进行中。张科长说,希望车主遇到这种挂靠车行“乱收费”行为时,可以写一份材料交到兰州市运管局运输科,利于运输科的调查,尽可能快的解决问题。如果听众也有遇到类似车行要求交纳“提车费”或者收取其他不明确的费用时,也可以随时向《民生热线》节目组进行反映,我们也会与兰州市运管局联系,解决“乱收费”问题,杜绝“乱收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