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临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优化交通环境,缓解交通压力,结合城区路网及交通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的规定,对临桂城区悬挂黄牌的货远车辆(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 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中型载货汽车以及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重型载货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行区域、时间及绕城线路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禁行区域、路段及禁行时间
(一)金水路——金山圆盘——金山路——临政路——人民路——万福路——万平路——凤凰路——洋田路——平桂路——世纪西路——机场路——金水路以内区域,禁行时间为7: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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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水路机场路口——金山圆盘——金山路——临政路——人民路万福路口路段,禁行时间为7:00-20:00;
(三)机场路沙塘圆盘至金水路路口路段,禁行时间为7:00-9:00,15.00-20:00;
(四)西城北路机场路口至西城中路万福路口路段,禁行时间为0:00-24:00。
绕行线路
万福路(桂林南、阳朔、永福方向)——万平路——凤凰路——洋田路——平桂路——世纪西路——西二环路——国道321线(桂林北、灵川、龙胜方向)。
通行证办理规定
请涉及的单位、企业和个人根据通行规定自行调整运输计划,对于确需在禁行时段 进入禁行钱路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总量控制,保障需求,严格监督”的原则实施通行证管理:市政日常作业、专项作业、危化品运输、城市配送等符合通行条件的货运车辆,单位(车主)可持相关书面材料申请核发通行证。
工程救险车辆在(通告)禁行区域通行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力证机关为临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秩序一中队。电话: 5592975 。
本通告自2019年1月16日起施行,1月16日至2月4日为劝导期,由执勤交警对进入禁行区域及线路的车辆进行劝离,2月4日起,对违反通行规定的黄牌货运车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将依法实施处罚。
通告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