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显咸宁民生民情热点!(网民开发商办理信访收悉)

1 工商局和质量监督局互相推诿不受理诉求

【网民反映】我与18年1月24日在车站路中化石油加油,但是比平时油耗增加了一倍,因此拨打12315和12365电话咨询投诉,但是这两个部门互相推诿,12315要求我出具检测报告,我一个百姓去哪里出具?而12365则是要求工商局先受理他们才受理,两个部门互相踢皮球,一上午十几个电话没有部门愿意受理!

2 交通路政交警能出来管管吗

突显咸宁民生民情热点!(网民开发商办理信访收悉)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网民反映】请各位政府交警交通路政道路管理部门调一调咸宁个路口监控,超载治超过了说了多少年了!
咸宁特有的百吨王哪天没在路上飞的,是政府不作为还是这么执法部门有人参与盈利!
联合一检查,全都躲了起来,是不是有人给货车司机通风报信?官塘驿的隆杰和勇辉采石场白天看起来狠正常,到了晚上百吨王全部都是装得满满的重卡!
望政府给严查!

3 关于手机通讯信号问题

【网民反映】通山县大畈镇隐水村一组,二组,三组,三个生产组至今手机无法正常通讯,打电话只能到山上去打,在家里手机就成了游戏机。
我在村委会开会提起过多次无果。
5G时代即将来临,我们三个组2G通讯信号都没有,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尽快解决我们的手机通讯问题!
谢谢!

一周最新回复

1 商品房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导致无法领取政府的购房补贴

【网民反馈】我购买的温泉张家湾巷佳华雅苑小区房屋一套,正常办理的贷款,但是开发商现在迟迟不能够给我们开商品房发票,导致我们无法正常缴纳契税,无法领取到政府的购房补贴。
眼看购房补贴快到期。
开发商行为严重损坏我们住户的利益。

【市房产局】许: 您好。
如果您已办理了正常按揭贷款,开发商应该已经为您开具了购房发票,否则,银行按揭贷款是无法审核通过的。
为了进一步核实您的相关情况,请您及时联系我们。
电话:0715-8131361

2 移动宽带不能进小区

【网民反馈】天洁华沙城到现在都不能安装中国移动宽带,说是物业和中国电信签订了排他协议,请问房产局物业是否有权限制运营商进入?

【市房产局】王老师: 您好。
您反映的小区宽带接入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职能。
建议您将此问题向电信行业主管部门市经信委反映。

3 赤壁五中收800块钱的早晚自习费,被投诉退还后,又要同学再交800块钱

【网民反馈】领导好。
赤壁五中初二一个班级,要求每个学生交800块钱的早晚自习费。
被别人举报后,老师将这800块钱退还,并且告诫家长和老师,统一口径说没有交自习费用,所以稽查组就没有查到问题。
但是待稽查人员撤出五中后,老师又要同学交这800块钱的自习费用,并且不给任何票据。
想问一些,老师要求交这800块钱是否合理。
老师这样欲盖弥彰的做法是否合适。
赤壁是是否还需要这样的人存在于教师队伍中吗。

【赤壁市教育局】网民邱:关于你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赤壁市第五中学收取早晚自习费,被投诉退还后再次找学生收取”情况已收悉,我办高度重视并通知教育局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市教育局对我办回复的情况转发给你,具体内容如下:

收到贵办转交网民反映市第五初级中学八年级某班收取早晚自习费问题的信访件后,2018年1月19日,市教育局再次组织工作人员到第五初级中学调查处理,调查组召开了七八年级班主任工作会,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宣讲,并以学校名义向七八年级学生发放了告家长书,明确告之学生家长学校没有组织上早晚自习,教师收取相关费用是违规违纪行为,并公布宋校长举报电话:13797801989。
市教育局对八(6)班班主任马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其2017年下半年资励性绩效工资之处分。
2018年1月25日

4 请求赤壁城投关注民生,速发过渡费过年

【网民反馈】我们是现教育局旁原赤壁歌舞团及人民医院住户,该地方几千平米于2012年被政府招商进来的武汉辉煌房产公司征用拟建赤壁文化摩尔城,该项目指挥长当时是政协主席李林,该项目与原住户六十多户签订了拆迁还建补偿合同,计划2015年完成该项目,但由于政府规划更正不能做高层及少数钉子户的原因,武汉开发商放弃该项目,2016年开始赤壁市政府指定赤壁市城投公司负责该项目,城投公司接手后完全推翻六十多户与原指挥部的拆迁合同,在项目上没有进展,现在己经停发我们过渡四个月,我们的房已成危房根本无法住人,现在又停发过渡费,这不是逼我们露宿街头吗?请上级政府为我们做主!

【赤壁市城投公司】网民黄: 关于你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请求赤壁城投关注民生,速发过渡费过年”情况已收悉,我办高度重视并通知赤壁市城投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市城投公司对我办回复的情况转发给你,具体内容如下: 收悉2018年1月24日转来黄鹏信访件,来信反映城投公司不承认原摩尔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拆迁户签订的还建合同,并停发过渡费四个月。
为此,我公司迅速组织专班对来访陈述事件进行了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原拆迁还建合同已由市政府常务会决议按新的安置方案予以补偿。
该方案实施后,原45户拆迁户中的32户已与我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
目前同意搬回原住所的有6户,剩余7户不接受新的调解安置方案(占比15.6%,其中含在职职工5户,建议由文体新局负责协调)。
过渡费按要求已发放至2017年12月31日。
我公司调阅档案,原摩尔城拆迁户中不接受新的调解方案的7户拆迁户中无黄鹏名称,同时电询项目相关拆迁户后无人知晓该户。
信访人黄预留的手机号1587287手机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至今无法联系。
而且其反映的情况和2017年12月26日转来的李信访件一致。
两封上访信应为同一人所为。
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该户为匿名上访,所陈不实。
特此报告!
2018年1月26日

5 关于办身份证问题

【网民反馈】本人系咸宁市通山县黄沙铺镇孟垅村人,现居住于温泉黄畈社区附近,老婆为四川人,2009年结婚后户口已迁到我家,但其身份证一直未重新办理;因2018即将过期,2017/12/29特别请假一天回黄沙铺镇派出所办理,不巧停电,当天未能办理,但值班人员说可以在温泉办理;2018/1/12去市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当时有带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但窗口服务人员说还要结婚证及房证,当时立即回家拿了结婚证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原件因在按揭还款,暂在房管局),再到窗口办理,还是不行,说房产证必须要原件!
记得2016年7月1日起,湖北省公安厅已发布相关规定,申请人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办理居发身份证!
不知这样一件便民政策到下面具体单执行起来为何要设置这么多门槛!
?办个身份证又跟房产证扯上什么关系?

【市行政服务中心】吴欣利: 您好!
市政务办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转办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要求调查核实。
经核实,吴欣利其妻所办业务属于异地办理身份证。
根据湖北省公安厅2016年2月5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异地办理身份证是指在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就读的流动人员。
户籍窗口工作人员在核对吴欣利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的材料时,发现其携带的房产证只有复印件而无原件时,只简单的告知如果房产证没有原件,可以凭购房合同发票办理,如果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只有复印件,可以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房产局窗口打印本人房产证信息核实表盖章后办理,并未耐心解释其原由,导致当事人对政策的理解产生偏差。
市政务办已责成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对窗口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与您沟通解释说明,同时市政务办对您投诉的问题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举一反三,在执行政策时要加强宣传,有效消除公众对政策理解的偏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欢迎您提出宝贵建议。
2018年1月19日

6 温泉中学校园欺凌事件

【网民反馈】我妹妹目前在温泉中学就读初一,从2017年10月份开始在学校里频频受一个叫周的一个初三女生指使多人在学校里、校门口、回家路上进行围堵辱骂、恐吓,要拉到无人地方进去殴打,在校内就发生好几次这种情况,学校处理了几次都是让其写保证书而放过。
最近几次周更是找红旗路中学、职教院、岔路口中学的学生在我妹妹放学回家的路上围堵。
在学校内我妹妹现在都不敢出教室门口。
学校也说处理不了。
现在我们一家人都为妹妹上学感到担心受怕的,请领导帮忙解决此事

【市教育局】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市教育局责令温泉中学调查处理,从学校反映的情况看,情况基本属实。
目前,一号桥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教育部门也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2018年1月19日

7 镇长欺压邻里百姓

【网民反馈】我是咸宁市赤壁市赤壁镇小柏山村8组的村名,与赤壁市洪山镇党委书记王林是同组,现举报赤壁市洪山镇党委书记王春林,与他父亲及亲属,强行霸占村集体山林土地,还办假山林证。

【赤壁市政府办】网民黄: 关于你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赤壁市余家桥镇党委书记王林及其亲属占领山林土地办假证”情况已收悉,我办高度重视并立即联系市林业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林业局对我办回复的情况转发给你,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黄,系我市赤壁镇小柏山村8组村民,现在深圳打工。
其父黄清也是赤壁镇小柏山村8组村民,1962年出生,现年56岁,黄清父亲黄先。
信访人反映的纠纷当事人是王贵,系赤壁镇小柏山村8组村民,1937年出生,现年81岁。
争议山林小地名“木鱼山”,林地面积约2亩。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现赤壁镇小柏山村8组原是小柏山大队一队。
1981年林业“三定”稳权发证时期,该组将集体山林分山到户经营管理,该组村民王贵、黄先分得组集体山林,1982年12月28日,原蒲圻县人民政府对各户山林颁发了自留山使用证,其中:证号为:证字第0031774号,执证人:王贵,山林座落:“木鱼山”、“牛形山”,其 “木鱼山”面积2亩,“牛形山”面积0.8亩。
证号为:证字第0031769号,执证人:黄先,山林座落:牛形山。
2004年全市换发新林权证时期,赤壁镇小柏山村8组村民都将旧山林证换发了新林权证书,村民王贵取得了新林权证书,证号为:鄂赤政林证字(2003)第001693号,“木鱼山”山林四至表述与原证一致。
经核实确认王贵持有的新林权证真实合法有效。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山林纠纷已多年,争议的原因是信访人父亲黄清2000年在王贵“木鱼山”上栽杉树引起的。
据村民证实王贵多次制止黄海清在其自留山“木鱼山”上栽杉树,并扯掉杉苗多次。
2008年10月30日,赤壁镇政府组织调解,小柏山村委会作出了《关于小柏山村八组王贵与黄清“木鱼山”林权纠纷的调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木鱼山”林权属王贵所有。
2017年底,王贵考虑自己年事已高,将“木鱼山”杉树13000元出售变现,同组黄清认为该杉树是自己栽的,出售杉树款应归自己所有,引起了此次纠纷。
王贵儿子春林得知此事后,主动与黄海清联系沟通协调。
为有效化解矛盾,王林隐瞒其父王贵,于2018年1月10日与黄清达成调解协议,树款抵租金,转让给黄清经营至2035年12月30日,双方已签名。
黄清回家后又反悔了,再次与王林协调要树款。
2018年1月12日,王林已将全部树款13000元付给黄清,黄清已出具收条,“木鱼山”林权属王贵所有。

三.调查结论

赤壁镇小柏山村8组村民王贵持有的山林权证书真实合法有效,记载的“木鱼山”林权属王贵所有,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018年1月22日

8 国土局市区互相推萎,办事无具体流程拍导。

【网民反馈】办理房产过户,市区国土部门互相推萎,没有具体的办事流程指南,N个窗口转。

【市国土局】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当事人电话沟通,该件已受理,并进入办理流程。
当事人对该诉求结果并表示满意。
2018年1月22日

9 生育证明

【网民反馈】本人咸宁人,爱人黄冈人,由于工作影响,本人2015年领证但并未生育小孩。
去年爱人户口转回咸宁。
今年爱人怀孕,横沟镇计生委要求爱人原户籍所在地开未生育证明,理由就是我和爱人领证那么早,谁都不确定是否是几胎。
还说要开晚婚晚育证明。
为此,我丈母娘在黄冈跑了多次,由于爱人户口已转回来,那边根据规定无法开证明。
因为一胎准生证的事情,我母亲和丈母娘天天跑。
我就想问问横沟镇计生委的工作人员,我的爱人户口已经转回来,户口本人员就可以证明是否生育,无理要求提出原户籍无信息开证明,难道我生一胎都违规了???!


拿着结婚证和户口本,生一胎都如此困难重重,望政府做主!

【横沟桥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但对于已购买了生育险的已婚夫妇按其本人意愿,可免费提供办理《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
按照办理《生育服务证》流程,办理一胎《生育服务证》时,夫妻需提供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村委会(社区)或单位出具的初婚未育且未抱养子女的证明(以上所提供的证件证明都必须是原件或电子照片),然后通过扫描仪录入《湖北省人口计生便民办证系统》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系统才能自动生成《生育服务证》证号再进行办理。
该夫妇以结婚早,女方娘家地址远,女方户口已经转入马安村为由,不肯去黄冈开具婚育证明。
我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按照办理准生证相关流程,要求女方开具婚育证明,以了解女方的婚育史,并为方便该夫妇,建议女方可以直接让其父母在黄冈原户口所在地开具证明后直接拍电子照片发给我们,并不需要本人亲自去黄冈。
对象户后来咨询,如果黄岗计生部门不能开具,其父亲是黄冈交通局的工作人员,婚育证明能否由交通局开具,我办便民大厅计生窗口工作人员也给予了有效的肯定答复。
2018年1月19日

10 通城的沙场到底有没有关停的那一天

【网民反馈】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咸宁市通城县北港镇的一位普通村民,今天代表家乡父老乡亲致信给您,希望能就我镇遍布各处的采砂厂给老百姓一个说法:何时治理?怎么治理?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市场对河沙的需求量逐步增加,近几年来通城县北港镇大大小小的采沙场遍布河道、山林,所建之处,满目苍夷,家乡土地上平添许多伤疤,令我等在外游子回到北港无不痛心疾首,扼腕叹息。

曾经清澈见底,鱼虾成群的小河,如今河水浑浊,泥沙淤积,毫无生气,混着泥沙的河水灌溉至下游农田,导致农田板结,农民被迫选择抛荒。

河沙运输车每天从新农村的水泥道上拉走成吨成吨的沙土,路面损毁严重,有些路段已经看不到水泥路面,全被沙土覆盖。

山林植被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问题严峻,治理已经刻不容缓。
上半年的雨季极有可能引发山体滑坡,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高速口子上的沙场。
作为北港乃至通城与外界联系的必经之路,每日尘土飞扬,路面全被沙土覆盖,乌烟瘴气,谈何形象。

采沙场的存在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许多村民敢怒不敢言。
究其原因,许多老百姓都认为建立采沙场的都是当地小混混,政府一直说要治理,但现状一直是今天关停,明天再开,反反复复屡禁不止。
老百姓怀疑存在官商勾结,执法机关存在收受好处等违法行为,深受其害却敢怒不敢言,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加剧了人民内部矛盾,习惯性的不相信政府。

最后,恳请主管领导能下狠心下决心,依法取缔违法沙场,修复生态化境,还老百姓青山绿水,为老百姓谋福祉!

【通城县政府办】2018年1月10日,咸宁公共产权交易中心对通城县沙堆河流域、隽水河、菖蒲港河、铁柱港河采砂权进行了公开拍卖,其中铁柱港流域因竞拍人数不够导致了流拍,现正正积极筹备第二次拍卖,拍卖的目的是挑选优质企业规范采砂,合理利用砂石资源,减少对自然环境破坏。
根据2017年统计,北港镇境内共有非法采洗砂点6处, 2017年,在县领导的组织和各部门配合下,经过一年的整治打击,现一处不剩,目前北港镇内还存在流动盗采现象,通城县水政监察队也在持续打击中,欢迎监督举报,举报电话:通城水政监察队0724-4328096。
2018年1月23日

11 咸安区洞口新村还建点没有饮用水

【网民反馈】咸安区洞口新村近五十户村民两年来一直处于无水吃用的状态,村民多次找到村里,回复是尽快解决,可今年年关已近,看来过年吃水又无望了。
电视上总在说关注民生,怎么在我们咸安就不能落实呢?

请领导给予关注,也给村民一条生路。
如果还不能解决的话,我们只能向上面反映了。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您好!
您通过咸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向阳湖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目前,洞口新村确实没有安装自来水。
针对洞口新村自来水安装问题,广东畈村会同区城投公司相关领导已多次与咸宁市联系水务公司接洽搓商,现咸宁市联合水务公司相关领导已答复在年前接通自来水。
向阳湖镇及广东畈村将持续跟踪催办此事,尽快解决洞口新村自来水安装问题。
2018年1月23日

12 初三是否应该补课

【网民反馈】想咨询下,初中三年级是否按正常寒假放假时间放假,我不希望该放假的时候又有什么家长签字或者家委会来搞第二课堂之内的这些补课名堂,如果是老师付出,我们愿意,毕竟是一线人员,搞这些不正之风,坚决抵制。
学校不收了,整个家委会,民间社团也要开发票,连个发票都没有,你这是忽悠谁。

【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和小学)严禁补课。
如果发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补课,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我们将对举报情况进行查处。
2018年1月24日

13 桂花街,希望巷口那条沟什么时候能填起来

【网民反馈】温泉桂花街希望巷路口不知何故挖那么长一条沟一个月了也没填起来。
本来路就窄,平时两台车新手司机都不容易让开,现在再挖那么大个沟,车子更不好会车了。
经常堵车……希望有关部门早点派人看看怎么回事

【市城管局】亲爱的网友:你好!
关于你“反映桂花街希望巷口沟槽影响通行”的信访件后,我委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实地了解情况。
因燃气管道安装需要咸宁昆仑燃气公司对希望巷口进行了开挖,该挖掘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我委工作人员督促燃气公司及时对路面进行了恢复,目前混凝土路面正在养护中。
该路口正处在燃气管道接口处,施工过程中需协调周边商户、住户,耗时较长,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2018年1月25日

14 居民医保问题

【网民反馈】2017年6月小孩出生,因对政策不是很了解一直未办理,等12月去办理,一直是排长龙,结果等到2018年1月想去办理,网上查询不能办理了,想咨询下,有没有可以补办?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您好!
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人社局处理,现将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咸政办发〔2017〕35号)、《关于实施<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咸人社发〔2017〕27号)、《关于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问题的处理意见》(咸人社办函〔2018〕3号)文件规定,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为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但为确保参保全覆盖,对外出务工等原因进行了参保登记核定的连续参保缴费人员,没有在规定的缴费期缴费的,延长连续参保缴费人员缴费期限,延长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止,缴费到账后次日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参保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城乡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经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已向其详细阐明政策并获其理解。
2018年1月24日

15 延迟并违法交房、房屋质量差拒保修、涉嫌违规收费

【网民反馈】本人于2016年9月16日与“湖北东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其开发建设的“通城县隽秀华城”二期2栋的商品房一套。

1、延迟并违法交房。
购房合同约定2017年6月30日交房。
然而,开发商在未取得该楼盘消防验收和竣工备案的情况,通知2栋广大业主收房,我于2017年8月下旬办理了收房手续。

2、房屋质量差、拒保修。
本人于2017年12月26日完成室内给水管安装并就卫生间防水质量试水,发现主卫排水管与楼板穿孔处有明显渗漏滴水。
当日,即通知开发商维修,开发商工程部竟以业主已动工、或因刻槽安装给水管震松排水管与楼板接触为由免责拒修。
沟通期间我阐明:(1)本人在安装给水管过程中未触动排水管,(2)建筑工程房屋质量保修期明确规定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应为5年,(3)卫生间为框剪结构,设计应有严格的抗震要求,且刻槽位于二次结构墙壁,若单独我套房因刻槽震送排水管,可推定房屋钢筋混凝土施工质量不过关。
据此,开发商工程部颇有微词的同意维修,维修过程中常因无施工作业人员而延误。
至2018年1月16日,开发商维修完毕并干透后,本人再次试水发现仍然渗漏滴水。
连续2日,本人电话咨询开发商工程部无人接听,并请销售人员通知其回电并告知维修计划,均未果。
1月19日8时15分,本人再次电询,对方称我催促太急,且我已安装水管(言外之意免责)。
那么,试问其: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要求其维修如此艰辛、态度如此怠慢甚至拒修且维修质量毫无效果,业主的时间和精力是否值得尊重,业主的装修工期是否应得到保障?房屋质量保修期5年是法定,难道为保证保修期有效,业主是否应该在5年后装修入住?

3、涉嫌违规收费。
交房时,物业公司(开发商所有)向业主收取电梯使用费600元和天然气开户费2300元(无发票)。
据有关规定,电梯使用费应属物业服务成本,即包含在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内,如因装修运输损坏可由电梯维修基金出资;天然气开户费已摊入楼盘建设成本,即已包含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中,此项涉嫌重复销售。

出现主卫渗漏质量问题,本人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其维修合格即可,然而开发商维修态度如此怠慢甚至拒修,维修过程如此延误,完全不尊重业主的时间和精力。
迫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现将开发商上述3项事宜反映至贵委,请领导依法依规解决我等诉求。
感谢!

【通城县政府办】吴先生:您好!
您在咸宁市政府门户网站所反映的诉求已收悉。
通城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迅速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经与您本人联系,确认您所反映的事情已经得到满意答复,开发商正在为其房屋进行维修。
感谢您对本网的关注。
2018年1月25日

16 跪求兑现农户还建房的信访(拖7年了)

【网民反馈】尊敬的领导:您好。
2011年底湖北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征收了菜二队张家垅片区的所有田地,当时和我家签下协议,以24个月为限,还建2个一线门面(田地所在位置)。
如果违约,天鸿房地产将给予双倍赔偿。

就当我们安心的等待天鸿房地产开发商的还建房时,时间一天天过去,开发商的房子也渐渐完工。
截止到今天,7年多,我们没有看到半点门面的影子。
只看到好地段的房子和门面不断的被卖给外来业主。
而我们这些征收户却只能“望房兴叹”。

我们找到开发商无数回,都是拖延和忽悠,合同都已经拿烂了,就只差下跪了。
看着其他的还建户通过极端手段(喝药、跳楼、进京上访)逐步落实了,而我们却一块砖渣都没有。
我们找到横沟桥镇人民政府,(因为当时是政府主导和动员我们征收的),说是协调,也就再没有下文。
问题依然是没有解决。
我们也往肚里吞着苦水,现在开发商要求说一线门面没有,只能二线,还要让我们加钱买房,我们也认了,我们现在不提亏,只求能早点兑现承诺,了解此事,因为我们拖不起了。
同样的田地,一些长期上访户又赔房子,又有门面,都到手了,现在正在装修。
我们当时响应政府号召,好说话,先期签字,最后却是这样的下场。
难道这个世界就是老实人吃亏?难道非要逼着我们学着其他人采取极端手段进京上访?

请领导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切实保障我们的利益,不胜感激。

【横沟桥镇人民政府 】鄢某某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跪求兑现农户还建房”的诉件我镇已收悉。
收件后我镇安排专人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2011年11月28日,湖北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信访人鄢某某、弟媳何某某、夫弟某某三人签订《土地征用合同书》,合同约定开发商征收包括信访人在内三户共有的一处闲置存量土地,以5个临街门店还建作为对土地共有人的补偿,同时约定还建房交付期限为30个月。
我镇组织争议双方进行调查处理。
现查明:

1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其中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的还建5个门店中,鄢某某拥有2个,弟媳何某某1个,夫弟郑某某2个。
其中弟媳何某某1个门店已由开发商出资回购。

2 开发商未落实鄢某某还建门店的理由为在征收土地之前,信访人拥有的0.65亩承包地于2001年2月18日经所在土地发包方的菜二队已向叶某某出售120㎡,从而导致原合同约定的征收面积缩水,因此不愿按合同约定的还建门店落实。

经调解和解释说明,双方对上列相关事实的调查情况基本认同。
信访人鄢某某表示同意在原合同约定本人2个还建门店的份额作出让步,开发商同意就还建门店继续与信访人协商处理。
目前双方就还建门店落实问题还在积极协商中。
由于信访人提出的诉求属于涉法涉诉的合同纠纷,对鄢某某与开发商协商的进度情况我镇将继续关注。
如双方协商一致或在我镇的主持下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018年1月25日

17 汀泗到古田路面淤泥

【网民反馈】汀泗到古田公路,来往运石车,掉渣土,加上下雨,路面一塌糊涂,来回行人非常不方便。
能否安排清洗车,多趟次清洗。
还人民一条干净的公路。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交通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汀泗到古田的公路路面确实较脏。
针对反映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将从一下几个方面处理:一是加大养护力度,多投入人员对路面进行保洁清扫;二是加强矿山运输车辆管理,督促运送沙石料车辆在不超载的情况下实行篷布覆盖减少砂石料沿路抛洒,同时要求矿山货源企业安排对抛洒物及时进行清扫。
2018年1月26日

18 诉讼

【网民反馈】我在通山县金欧米有限公司工地做工一年半时长,工资至现在无法领取,请求县政府办为民工主持公道。
到工地查下谢谢啦!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徐向县信访局反映“金欧米”工程 拖欠工资相关情况的回复 2017年1月18日,我局收到徐反映“金欧米”工程拖欠工资的信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并指派了专人负责,现将目前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通山“金欧米”工程项目地址在通山县山口村,承建单位为通山县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徐为该工程项目的木工包工头,手下带有40多人做事。
该工程项目已完工,但是一建公司一直未与徐结算承包款,导致徐一直也没有与工人测算工资。
对于该拖欠工资一事,1、我局已要求徐给每一位工人测算工资,并向我局提供测算的工资表。
2待工人工资确认后我局将向一建公司下达整改指令书,要求一建公司支付所有工人工资。
2018年1月26日

19 去年交的农村医疗险,看病没报销,村里没查到我的名字

【网民反馈】2017年3月,本人生病,在医院花了2干多元,每年农村合医疗都是买了的,去查没有我的名字,希望有关部门帮帮我们

【通山县人社局 】关于宋清“交了农村医保,看病没报销”问题的回复 通羊镇井湾村四组宋清的“交了农村医保,去年看病没报销”信访件收悉,县人社局进行了仔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5月27日-5月31日,宋清因病于通山县人民医院妇科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2528.44元(本人提供的收据复印件为证)。
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系统”是显示宋清没有参保,故没有报销。
且宋清本人称当时是被人打伤,并已报警(西城派出所接警)。
根据医保规定,宋清本次医疗费用亦不在医保报销范围。
2016年,我县新农合参保采取了一人一票制,只要群众缴费参保了,我们新农合工作人员会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录入参保信息,并且录入信息后会与村委会及财政部门进反复核对。
新农合系统上会显示参保票据号。
如果确实在错漏的,只要有缴费凭证,可以为群众补办参保登记,然后为其报销。
宋清本人称自己向村委会缴费了,但是其本人提供不了缴费票据。
宋清在信访件中称:2017年3月住院的说法在时间上与其提供的医疗费用收据时间不符。
2018年1月24日。
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组织工作人员与宋清本人进行了见面,向宋清解读了政策。
得到了她的理解。
2017年1月26日

20 房屋办证

【网民反馈】我于2016年10月17日购买书香门第小区7栋205房,合同约定是360日内办证,现在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开发商连验收都没通过,请求领导给以帮助,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产房局】胡生:您好!
您反映的房屋办证问题已收悉。
经调查,该小区目前正在申请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开发商已向我局承诺,争取在今年三月底前办好该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并为购房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至于合同违约问题,我局可帮您协调督办,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通过司法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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