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同志任睢宁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睢宁检察长人民检察院检察同志)

9月1日下午,睢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王林同志为代检察长。

县人大主任朱韶伟为王林同志颁发任命证书

进行宪法宣誓

王林同志任睢宁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睢宁检察长人民检察院检察同志) 汽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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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代检察长表示将牢记庄严承诺,倍加珍惜睢宁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在党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扎实的业绩回报组织的重托和代表的信任,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坚定信念,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大局意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增强对检察工作规律特点的把握,始终把检察工作融入睢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思考,开展工作。

二、勤勉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任职后,将从自身努力做起,切实肩负起一把手岗位职责,带领全院干警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紧紧围绕睢宁“双千双百、撤县建市”奋斗目标,创造性地谋划工作思路,兢兢业业地落实工作措施,推动睢宁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

三、严格自律,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要求,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以有效的工作措施,保证检察队伍公正廉洁执法,规范高效履职,努力打造一支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四、接受监督,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对重大问题、重要部署、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汇报请示。
主动向人大汇报检察工作,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积极的作为及时回应人民关切,切实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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