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现场检查验收的有: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建设单位)、咸丰蓝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会议邀请2名专家参加验收组的工作。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汽车油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汽车项目养护监测) 汽修知识 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汽车油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汽车项目养护监测) 汽修知识](http://www.laqxx.cn/zb_users/upload/2024/07/20240723045528172168172843829.jpeg)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投资20万,于2019年租用咸丰县高乐山镇东门沟安置区C9栋门面,建设110 m2维修车间和20 m2烤漆车间,主要经营汽车配件销售和汽车维修服务,生产规模:年销售汽车零件若干,年维修汽车1000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5月,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委托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汽车油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编制完成《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汽车油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提交建设单位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审批。2019年6月20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以咸环审[2019]13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进入调试期,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2019年6月,咸丰蓝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委托,承担该公司\"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汽车油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咸丰蓝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6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结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的技术要求,编制完成《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汽车油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该验收监测方案,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委托湖北华信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6月13日对该项目产生的废气和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和效果进行了监测,根据该监测数据及自查结果,咸丰蓝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汽车油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三)投资情况
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汽车油漆项目实际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6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汽车油漆项目。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5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进入咸丰县污水处理厂,终排忠建河。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气,喷漆、烤漆废气,汽车尾气。
(1)焊接废气:项目焊接工序为少量的点焊,通过无组织排放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喷漆、烤漆废气:项目喷漆、烤漆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漆雾颗粒、VOCS、苯、甲苯及二甲苯。喷漆、烤漆废气经地棉网过滤、活性炭吸附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
(3)汽车尾气:本项目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小,经采取车辆限速、规范运输等措施,车辆尾气对周围敏感点影响不大。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噪声。项目选用低噪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合理平面布局、距离衰减以及加强管理、绿化等措施减小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轮胎、废弃零部件、废地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漆桶、废抹布和废铅蓄电池。
(1)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抹布属于豁免类,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废轮胎、废弃零部件暂存于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3)废弃零部件、废地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漆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其中废机油(HW08)委托恩施市绿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铅蓄电池(HW49)委托湖北省恩施昊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地棉(HW12)、废活性炭(HW12)、废油漆桶(HW12)目前暂未产生,将来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五)环境管理
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各类环保档案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湖北华信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数据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喷漆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苯、甲苯+二甲苯、VOCs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中Ⅱ时段标准。
四、验收结论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五、后续要求
1、严格控制经营时间,严禁夜间作业。
2、安排专人负责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保证处理效果。
3、严格固体废物管控,专人负责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
六、公示信息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汽车油漆项目;
建设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东门沟安置区C9栋;
建设单位: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
建设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含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7日--2019年10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17711978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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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咸丰县敏捷汽车养护中心汽车油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版(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