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迅速侦破此案,民警们根据大队领导的指示迅速对肇事路段附近的监控录像逐个进行查看。经过9个多小时的排查,一辆车牌号为晋M×××××的大众牌小轿车存在较大肇事嫌疑。为了彻底查明真相,民警们又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得知,肇事车辆的车主叫黄某某(男,40岁,新绛县龙兴镇人),于是,民警们便对其进行了口头传唤。
次日早上,在大队办案区,民警经对肇事嫌疑人抽血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4.94mg/100ml(侯马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在证据面前,黄某某不得不承认他酒后驾车撞人逃逸的前后经过。
4月10日20时17分左右,黄某某饮酒后驾驶晋M×××××大众牌小型轿车从新绛县新桥路口古玩市场附近的一家饭店沿108国道线回新绛纺织厂家属区,当行驶至新绛县西曲村村口路段时,在超车过程中驶入逆向行驶路段,将自东向西在道路南侧步行的一行人撞倒致伤。事故发生后,黄某某既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又不抢救伤者,而是趁着夜色,借着酒劲逃之夭夭。然而,令黄某某万万没想到的是,此事故很快就被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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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黄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焦芮岩 许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