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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6日平坝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平坝区交警大队三中队在平坝区夏云镇贵安大道36公里处设卡,下午16时40分,一辆号牌为贵ABS637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平坝区往夏云镇农家果园方向行驶,行驶至平坝区夏云镇贵安大道36公里时,被正在设卡执勤的民警拦下、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打开车门时传来浓浓的酒味。
民警靠近驾驶员发现驾驶员的酒气更浓,民警对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员询问:“你喝酒没有?在哪里喝的酒,喝了多少”,三轮轮摩托车驾驶员称“中午3点过自己开车到夏云镇江西村帮朋友修门,朋友就买了两瓶红牛兑上二锅头,就喝了红牛瓶子一瓶,我休息1个小时之后,我觉得自己可以开车,便骑车回家,谁知到被你们查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入式酒精测试仪的检测,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辆。饮酒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目前驾驶员李东兴驾驶证记12分,处罚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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